索  引  号 113708125652461000/2020-2254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工信局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20-07-13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文字解读】济宁市兖州区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7-13 16:52 信息来源:兖州区工信局 浏览次数: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兖州区大力实施智能制造、“互联网+”、绿色制造和产业集群培育“四大工程”,每年滚动实施重点技术改造项目30个左右,力争“十四五”期间,带动全区工业技改投资逐年提高,加快提升全区智能制造和两化融合整体水平,推进产业结构向中高端迈进。

二、实施意见中都涉及哪些支持的政策:

区政府设立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用于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奖补范围主要包括装备升级奖补、信息化提升奖补和强链条壮集群技改奖补等。

1.装备升级奖补。对设备投资额(以购置增值税发票数额为准,下同)500万元及以上的技改项目,区财政按设备投资额的3%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对购置工业机器人投资额达到300万元及以上的技改项目,区财政按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 100万元。

2.信息化提升奖补。对企业实施的资源计划(ERP)、制造执行(MES)、供应链管理(SCM)、仓储管理(WMS)等系统集成应用,软硬件投资200万元及以上的,区财政按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50万元。

3.强链条壮集群技改奖补。鼓励区内中小企业围绕产业链条“链主”企业和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共同开展技术改造,形成技改共同体。共同体内所有企业设备投资额合计超过500万元的(其中,中小企业投资占50%以上),区财政按设备投资额3%给予补助,最高100万元。补助资金按各企业设备投资额度比例分配。

4.实施差异化评价扶持。亩产效益评价为A类的企业、列入梯队企业培育名单的企业,补助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亩产效益评价为D类的企业不予支持。

三、哪些企业可以申请奖补:

1.拟申请奖补企业须为在兖州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管理规范,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须依法办理核准或备案手续,并纳入统计部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网直报平台,属工业技改投资的统计范畴。

3.除强链条壮集群技改奖补牵头企业可申报两个项目外,每个独立法人企业原则上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符合多项政策支持条件的,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其它财政资金支持的,不予重复奖补。

4.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制定项目具体申报兑现办法并负责解释。

联系人:严贺 , 联系电话:0537-6593907

【政策文件】: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工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