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5652461000/2020-2254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工信局 | 组配分类 | 文字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0-07-13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兖州区大力实施智能制造、“互联网+”、绿色制造和产业集群培育“四大工程”,每年滚动实施重点技术改造项目30个左右,力争“十四五”期间,带动全区工业技改投资逐年提高,加快提升全区智能制造和两化融合整体水平,推进产业结构向中高端迈进。
二、实施意见中都涉及哪些支持的政策:
区政府设立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用于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奖补范围主要包括装备升级奖补、信息化提升奖补和强链条壮集群技改奖补等。
1.装备升级奖补。对设备投资额(以购置增值税发票数额为准,下同)500万元及以上的技改项目,区财政按设备投资额的3%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对购置工业机器人投资额达到300万元及以上的技改项目,区财政按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 100万元。
2.信息化提升奖补。对企业实施的资源计划(ERP)、制造执行(MES)、供应链管理(SCM)、仓储管理(WMS)等系统集成应用,软硬件投资200万元及以上的,区财政按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50万元。
3.强链条壮集群技改奖补。鼓励区内中小企业围绕产业链条“链主”企业和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共同开展技术改造,形成技改共同体。共同体内所有企业设备投资额合计超过500万元的(其中,中小企业投资占50%以上),区财政按设备投资额3%给予补助,最高100万元。补助资金按各企业设备投资额度比例分配。
4.实施差异化评价扶持。亩产效益评价为A类的企业、列入梯队企业培育名单的企业,补助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亩产效益评价为D类的企业不予支持。
三、哪些企业可以申请奖补:
1.拟申请奖补企业须为在兖州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管理规范,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须依法办理核准或备案手续,并纳入统计部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网直报平台,属工业技改投资的统计范畴。
3.除强链条壮集群技改奖补牵头企业可申报两个项目外,每个独立法人企业原则上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符合多项政策支持条件的,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其它财政资金支持的,不予重复奖补。
4.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制定项目具体申报兑现办法并负责解释。
联系人:严贺 , 联系电话:0537-6593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