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11244X/2021-0902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应急管理局 组配分类 政策简明问答
成文日期 2021-12-3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政策简明问答】兖州区应急管理局解读济宁市兖州区“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
发布日期: 2021-12-31 17:40 信息来源:兖州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一、政策制定背景是什么?

“十三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全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基层基础能力建设相对薄弱、应急管理体系建设不强等问题。

“十四五”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为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区应急管理局按照济宁市应急管理局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实际需求,组织编制《济宁市兖州区“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

二、决策依据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九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2016年12月9日中发〔2016〕32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2016年12月19日中发〔2016〕35号)

《山东省重大突发事件应急保障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2020年12月24日鲁政办字〔2020〕166号)

《济宁市兖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7月9日济兖政发〔2021〕9号)

三、出台目的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工作能力。

四、有什么重要举措?

《规划》共分为5个章节,主要内容如下。 

(一)总体思路。明确了“十四五”时期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主要是围绕“建体系、固基础、补短板、强弱项、提能力”,深入谋划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着力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体系,积极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形势。主要分析了“十四五”时期全区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挑战。

(三)重点任务。“十四五”期间,围绕健全应急管理指挥体系、健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健全科教文法支撑和人才保障体系、提升自然灾害综合防御能力、提升应急救援队伍实战能力、提升应急管理综合保障能力、夯实应急管理基层基础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我区应急管理体制机制,不断提升我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水平。

(四)重点项目。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实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程、升级应急管理信息化项目、实施智慧监管、应急管理干部队伍、专家队伍建设行动、深化“素质固安”工程、推进。

(五)保障措施。为保证《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促进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尽快落地见效,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目标责任、完善投入机制、重视舆论引导、加强评估考核等5条保障措施。

五、济宁市兖州区“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济宁市兖州区“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的法定程序包括: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济宁市兖州区应急管理局

具体联系人:郑广远

咨询电话:15666573958


济宁市兖州区“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