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11244X/2021-090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应急管理局 组配分类 专家解读
成文日期 2021-12-3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专家解读】济宁市兖州区“十四五”防灾减灾救灾规划
发布日期: 2021-12-31 17:42 信息来源:兖州区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济宁市兖州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三级主任科员姜韬同志从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对济宁市兖州区“十四五”防灾减灾救灾规划进行了解读。

一、政策背景

“十三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全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基层基础能力建设相对薄弱、防灾减灾救灾能力不强等问题。

“十四五”时期,机遇与挑战并存,为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区应急管理局按照济宁市应急管理局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安全生产实际需求,组织编制《济宁市兖州区“十四五”防灾减灾救灾规划》。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8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8年第七号)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2016年12月19日中发〔2016〕35号)

《济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3月5日济政发〔2021〕6号)

《济宁市兖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7月9日济兖政发〔2021〕9号)

三、出台目的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我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能力。

四、重要举措?

《规划》共分为5个章节,主要内容如下。 

(一)现状与形势。总结概况了“十三五”期间我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系统分析了“十四五”期间我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面临的形势。

(二)思路与目标。主要分析了“十四五”时期全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面临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三)主要任务。从健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机制、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制度标准、加强灾害风险管理能力建设、加强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加强灾害信息管理能力建设、加强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灾后恢复重建能力建设、加强灾害工程防御能力建设、加强应急物资保障能力建设、加强基层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力量作用、加强防灾减灾宣教培训、强化防灾减灾救灾科技支撑等13个方面提出“十四五”时期全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点任务。

(四)重点工程。提出了“十四五”期间要实施的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程、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灾害应急指挥能力提升工程、自然灾害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工程、自然灾害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工程、基层综合减灾能力提升工程、防灾减灾宣传教育与科普工程、防灾减灾救灾综合信息服务系统等8项重点工程。

(五)保障措施。为保证《规划》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促进重要项目、重点工程尽快落地见效,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障机制、加强跟踪评估等3条保障措施。   

五、法定程序

济宁市兖州区“十四五”防灾减灾救灾规划的法定程序包括: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六、起草过程

2021年10月份完成《规划》初稿,2021年10月27日-11月27日,通过兖州区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2021年12月2日,书面征求了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意见,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和各镇街均反馈“无意见”。

《规划》与《济宁市“十四五”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征求意见稿)》《济宁市兖州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进行了衔接。

2021年12月6日,组织召开《济宁市兖州区“十四五”防灾减灾救灾规划(草案)》专家论证会及风险评估会和合法性审查座谈会。

七、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济宁市兖州区应急管理局

具体联系人:郑广远

咨询电话:15666573958

济宁市兖州区“十四五”防灾减灾救灾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