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5000/2021-0309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教体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成文日期 | 2021-04-23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街)教委、区直各学校、幼儿园(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生动展现我区教育工作者立德树人、潜心教学的精神风貌,倡导全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根据《关于组织开展推荐“2021年度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暨评选表彰济宁市“四有好老师”活动的通知》(济教函〔2021〕32 号)要求,决定开展推荐济宁市“四有好老师”暨评选表彰兖州区“四有好老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发掘我区教师队伍中的优秀代表,运用电视、新媒体等多种方式立体化传播,讲好他们的故事,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推动教师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为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活动主题
培根铸魂,启智润心
三、评选范围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在岗教师,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满5年以上。曾获得往届兖州区级及以上“四有好老师”、“齐鲁最美教师”称号的教师不再参评,曾获得往届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称号的教师可参与“齐鲁最美教师”评选。
四、评选条件
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模范承担起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人的使命,在教书育人方面事迹感人,贡献突出,享有很高社会声望,人民群众公认。最美教师评选着重突出感人事迹和至善大爱的精神之美。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着重突出教书育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
1.有理想信念。始终同党和人民站在一起,自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自觉把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到教学管理工作全过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引导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争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积极传播者,帮助学生筑梦、追梦、圆梦。
2.有道德情操。为人师表,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以德施教、以德立德,人格品质高尚,带头弘扬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自觉坚守精神家园;执着于教书育人,有热爱教育的定力、淡泊名利的坚守;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学生,积极引导和帮助学生把握好人生方向,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
3.有扎实学识。既有胜任教学的专业知识,又有广博的通用知识和宽阔的胸怀视野;教学能力过硬、教学态度勤勉、教学方法科学,教学效果和人才培养成绩显著;具备学习、处事、生活、育人的智慧,是智慧型老师,能够在各个方面给学生以帮助和指导。
4.有仁爱之心。爱岗位、爱学生,爱一切美好的事物;善于在教书育人和教学管理之中用爱培育爱、激发爱、传播爱,能够把自己的温暖和情感倾注到每一个学生身上;尊重学生,用欣赏增强学生的信心,用信任树立学生的自尊,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成长,让每一个学生都享受成功的喜悦,深受学生尊敬和爱戴。
5.其他要求。推荐人选必须能够模范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济宁市教师“十不准”等各项规定。带头参加师德宣誓、师德承诺、师德师风报告、演讲比赛、教师家访、家校共建等活动,并取得突出成绩,对全区教师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按照师德失范行为实行一票否决要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评选资格:从事有偿家教或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以获取利益为目的介绍、暗示或强制学生接受家教或到培训机构培训;擅自给学生征订复习资料或推销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 在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聘、领导选拔任用、评优树先等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拉票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其他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五、评选推荐名额
评选表彰2021年兖州区“四有好老师”60名,并在其中择优推荐7名教师参评济宁市“四有好老师”。部分区直学校采取差额推荐,每校限报1人参与差额评选。
六、评选程序
(一)学校推选(5月7日前完成)
1.学校成立推荐评选工作小组。工作小组要经过民主程序产生,主要负责拟定学校推荐评选方案,组织实施推荐评选工作。
2.学校制定推荐评选方案。内容包括推荐评选的数额、范围条件、办法、程序等等,单位推荐评选方案须经教职工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
3.学校召开教职工会议。传达学习文件精神,讨论通过单位推荐评选方案,公开推荐评选数额,公开推荐评选范围条件,公开推荐评选办法,公开推荐评选程序。
4.学校组织实施推荐评选。学校推荐评选工作小组根据单位推荐评选方案,实行层层推荐的方式组织实施评选推荐工作,确定推荐初步人选。
5.学校领导班子审定。学校领导班子对推荐评选情况进行审核,研究确定单位推荐人选。
6.学校公示。学校将推荐结果、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等内容在单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7.推荐人选填写相关表格,5月7日前报区教体局审核。
(二)区级评选(5月20日前完成)
1.区教体局组建评委会对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
2.将评审结果向区教体局党组汇报,研究确定60名兖州区“四有好老师”和7名济宁市“四有好老师”推荐人选。
3.公示。将评选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公众评议监督。
4.将确定的7名济宁市“四有好老师”推荐人选上报济宁市。
(三)市级评选
7月,济宁市评选委员会对各县市区报送的“四有好老师”人选审核通过后,确定100名济宁市“四有好老师”,并从中遴选出14名教师,推荐参评“2021年度齐鲁最美教师”和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
(四)省级评选
7月,省级评选委员会从上报的200名候选人中评出10名“2021年度齐鲁最美教师”和30名山东省教书育人楷模。
七、报送材料要求
(一)需上报的表格
参选人上报表格见附件2、3、4。推荐人选个人事迹要真实、丰富,能全面展现参选人的先进事迹与崇高品德,可以附加信件、照片、证书、新闻报道等。
(二)需上报的材料
1.推荐人选近三年年度考核(2018、2019、2020)考核表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2.推荐人选近三年综合奖励、业务奖励证书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两者合并最多限报5件;
3.专题片。时长为5分钟,格式要求:分辨率为1920*1080 50i,码流大于10M,压缩格式为MP4或MPG。(推荐为“孔孟之乡最美教师”的需上报)
4.照片和个人简介(字数必须控制在200字之内,超出的会在展示系统中显示不全)和一张电子版证件照(照片上传到系统后保证高清)。
5.学校推荐工作方案。
八、组织领导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镇教委、区直各学校(单位)要将评选活动作为师德建设的重要抓手,把评选“四有好老师”过程作为弘扬高尚师德、倡导尊师重教的过程,发挥师德先进人物的榜样和示范作用,营造良好的教育舆论宣传氛围。
(二)严格程序,公平公开。各单位要充分发扬民主,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评选条件,严格工作程序,确保评选质量。要切实把一线教师中业绩突出,事迹典型,师生和家长公认的优秀教师推选出来,确保所推荐的候选人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三)严肃纪律,统筹安排。要严格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不按评选程序、不经公开选拔而直接上报的单位,一经发现,取消其参评资格。推荐工作要统筹考虑不同层次、类型的学校,紧扣时代脉搏,注意向在脱贫攻坚、建设全面小康、乡村振兴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以“三牛”精神耕耘在教育战线上的优秀教师和尤其是乡村一线教师倾斜。要注重发现和宣传党员教师的先进事迹。
联系人:魏云龙,联系电话:3412885,邮箱:sdyzjyjrsk@126.com。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兖州区“四有好老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兖州区“四有好老师”登记表
3.兖州区“四有好老师”推荐人选花名册
4.兖州区“四有好老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中共济宁市兖州区委宣传部 济宁市兖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4月23日
(此文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兖州区“四有好老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 | 分配名额 | 单位 | 分配名额 |
新兖镇 | 4 | 工业技师学院 | 3 |
大安镇 | 4 | 济宁广播电视大学兖州分校 | 1 |
漕河镇 | 2 | 兖州区体育运动学校 | 3 |
小孟镇 | 2 | 兖州区矿山学校 | |
新驿镇 | 2 | 兖州区第三中学 | |
颜店镇 | 4 | 兖州区北关小学 | |
兴隆庄街道 | 2 | 兖州区山拖学校 | |
兖州区第一中学 | 5 | 兖州区龙桥幼儿园 | |
兖州区实验高级中学 | 4 | 兖州区兴隆幼儿园 | |
兖州区第六中学 | 2 | 兖州区校场幼儿园 | |
兖州区东方中学教育集团 | 4 | 兖州区和馨家园幼儿园 | |
兖州区第十五中学 | 2 | 兖州区朝阳幼儿园 | |
兖州区第一中学附属学校 | 1 | 兖州区韦园幼儿园 | |
兖州区朝阳实验学校 | 1 | 兖州区怡和花园幼儿园 | |
兖州区实验初级中学 | 1 | 兖州区实验幼儿园 | |
兖州区军民学校 | 1 | 兖州区青少年宫 | |
兖州区兴隆庄煤矿学校 | 2 | 兖州区特殊教育学校 | |
兖州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 5 | 兖州区教学研究室 | |
兖州区东御桥小学教育集团 | 2 | 兖州区教师进修学校 | |
兖州区文化路小学教育集团 | 3 | 合计 | 60 |
附件2
兖州区“四有好老师”申报表
学校: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一寸彩照 | |||
民 族 | 籍 贯 | 政治面貌 | ||||
工作单位及所教班级、学科 | 职 称 | |||||
是否任 班主任 | ||||||
联系电话 | ||||||
个人 简历 | ||||||
获奖 情况 | ||||||
主要事迹 (200字以内, 详细事迹另附) | ||||||
学校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镇教委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区评审专家组意见 | 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
区教体局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注:1.本表采用A4纸规格,正反面打印。
2.事迹材料另附,标题二号方正小标宋,正文用三号仿宋字体、A4纸双面打印
附件3
兖州区“四有好老师”推荐人选名册
学校(公章)
序号 | 姓 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参加工作时间 | 专业技术职务 | 所在学校 | 学段 | 备注 |
附件4
兖州区“四有好老师”推荐人选汇总表
单位(公章):
序号 | 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任教学段学科 | 近3年获奖情况 | 近3年年度考核 情况 | 主要事迹(不超200字) | 备注 |
【word版】
兖教体发〔2021〕21号 关于组织开展推荐济宁市“四有好老师”暨评选表彰兖州区“四有好老师”活动的通知.doc
【PDF版】
兖教体发〔2021〕21号 关于组织开展推荐济宁市“四有好老师”暨评选表彰兖州区“四有好老师”活动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