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5000/2021-0409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教体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成文日期 | 2021-06-03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街)教委,各区直(民办)学校幼儿园,局机关各科室:
夏季来临,溺水事故进入易发多发期。近一段时期,省内外多地接连发生学生溺水事故,造成多名学生溺亡,教训十分惨痛。省、市、区各级领导高度重视。5月24日,市学校(校车)安全专委会专门下发《关于加强预防学生溺水联防联控工作的通知》;6月1日,省教育厅召开了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视频会议,对预防溺水提出明确要求。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做好我区预防学生溺水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持续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
汛期来临,天气转热,降雨增多,各类水域安全隐患明显增加,个别学生放学后、周末和假期期间,容易放松安全防范意识,去水边玩耍,导致溺水事件发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预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的极端重要性和社会敏感性,将防溺水有关要求传达至每一所学校、每一个班级、每一位教师、每一名学生和家长,采取多种手段,防范学生溺水事故。
一要集中组织收看《济宁市中小学生预防溺水歌》与《山东省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警示片》。6月上旬至8月底,市教育局协调市县广播电视台,每天早中晚通过电视、广播等播放《济宁市中小学生预防溺水歌》(播放安排详见附件1),学校幼儿园要将播放安排传达到所有学生和家长,组织动员学生与家长每天收听收看;同时要利用音乐课、大课间、校园广播等,组织学生传唱预防溺水歌。每个周末放学前,要利用班级多媒体,组织所有学生在校集中收看《山东省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警示片》,并将警示片转发至班级家长群,组织家长在家与孩子一起观看。
二要坚持“每日一提醒”与“1530安全教育警示制度”。即日起至暑期结束前,学校幼儿园要坚持做好预防溺水“每日一提醒”,并留存工作记录,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在学生每天放学前专门提醒,确保学生“六不两会”:不私自下水游泳或到水边玩耍嬉戏,不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盲目下水施救;发现险情会互相提醒、劝止、报告;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要全面落实“1530”(即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五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放假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及其它安全提醒教育)安全教育警示制度,切实覆盖到每一名学生。
三要拓宽宣传教育渠道。学校幼儿园要通过安全教育课、济宁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珍爱生命·谨防溺水”专题活动、“学校安全月”活动等形式,深入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持续加强警示教育,通过制作一个展板、设置一个宣传栏、挂一条横幅、开一次班会、搞一次演讲、出一期黑板报、搞一次承诺、唱一首歌、发一封信、看一次专题片、开一次家长会等,普及防溺水常识和溺水救护方法,6月10日前要向学生和家长发放“同心防溺水”倡议书(见附件2),并留好家长签字回执,确保防溺水教育入脑入心。
二、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管理
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抓好重点环节,强化学生上下学时段管理,认真落实学生请销假制度、缺勤学生追踪报告制度、班级安全信息员制度,重点解决学生出了校门就管不到的问题。要加强学生上下学途中安全管理,对上下学经过水域较多且年龄较小的学生,要督促提醒家长或有关家庭成员护送;要加强学生午间管理,特别是乡村非住校生的管理,时刻关注学生动向,严防学生在午间休息、离校时外出游泳;要加强对学生出勤管理,严格课堂监管,任课教师上课前必须清点人数,发现有缺勤学生立即报告班主任和学校相关领导,并立即与学生家长跟踪核查情况,查明学生缺课原因,严防学生逃课外出游泳。
三、加强与家长的联系沟通
学校幼儿园要督促家长落实放学后、周末和假期的安全监护责任,通过电话、短信、微信、一封信、家访、家长会等,将近期溺亡案例传达到所有家长,发挥案例警示作用,提醒家长加强对孩子离校时段的监护陪伴,防止孩子在没有大人看护的情况下私自下水玩耍。要针对《致中小学生家长一封信》发放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确保将防溺水注意事项告知每个家长,学校幼儿园须将一封信家长签名回执单回收统一留存,作为事故责任倒查依据。要切实做好家校对接,建立农村留守儿童花名册,班主任、任课教师要经常性开展家访,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防溺水安全教育,督促农村留守儿童监护人履行好监护责任。要积极协调当地乡镇(街道)、村居(社区),采取宣传横幅、发放明白纸、村广播“天天喊”等手段,向村民每天提醒,督促家长加强对孩子的安全监管,反复告诫孩子不能到河流、湖泊、水库、池塘等水域游泳嬉水,坚决防止发生学生溺水事故。
附件:1、济宁市广播电视台《济宁市中小学生预防溺水歌》MV播放安排
2、“同心防溺水”倡议书
二〇二一年六月三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济宁市广播电视台《济宁市中小学生预防溺水歌》MV播放安排
(2021年5月24日至8月30日)
电 视
新闻综合频道:12:55,20:45
教育频道:11:55,19:10
公共频道:12:15, 18:15
广 播
新闻频率:9:30 10:30 12:00 19:58
生活频率:8:00 10:00 12:00 18:00
交通频率:7:00 12:00 20:00 21:00
附件2
“同心防溺水”倡议书
全区广大师生及家长朋友们:
溺水已成为我国青少年儿童非正常死亡的头号原因,全国每年约有5.7万人溺亡,其中14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占比高达56.58%。青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蓓蕾初开,前程光明,河水无情,令人痛心。溺水事故的教训十分惨痛,应当引起广大师生、家长朋友们的高度重视。为有效预防溺水事故发生,保障未成年人生命安全,济宁市兖州区教育和体育局特向全区广大师生及家长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充分认识溺水的危害性
充分认识溺水的危害性,提高对预防溺水的重视程度,您的些许疏忽都有可能带来惨痛伤害。请各学校、家长朋友们根据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教育方式,使孩子能深刻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从源头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
安全教育关乎孩子生命安全。请各学校、家长朋友们加强对孩子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使孩子严格遵守防溺水“六不”: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下水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未成年人不擅自下水施救。
三、提高青少年自救能力
让孩子学习一些自救常识,在发现同伴溺水时不盲目伸手救助,应立即大声呼救和科学施救,不提倡未成年人下水营救溺水者,防止被拖带溺水。如发现有未成年人在水边玩耍或游泳,请及时劝阻,以减少溺水事故的发生。
四、认真履行监护职责
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多发生在节假日和双休日期间,溺水人员主要为农村学生和留守儿童。家长及监护人要积极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及管教防范工作,无论您工作多忙,都要全力做好周末、节假日子女的监管工作,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避免孩子私自外出游泳或嬉水,防止意外溺水事故发生。
生命是宝贵的,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担负起保护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的重任,珍爱生命,预防溺水。
学生签字: 家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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