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2347000/2021-0388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司法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 成文日期 | 2021-06-09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共济宁市委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济宁市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济发[2020]23号)要求,现准备公开选聘兖州区党政一体法律专家库,各单位相关符合条件人员可申请加入。为完成上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兖州区法律专家库入选范围
我区内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及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中,从事法学教学、法学理论研究、社会治理、公共管理、法律咨询服务等领域的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
二、兖州区法律专家库入选标准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二)受过系统的法律及其他领域专业教育,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在所从事的教学、科研或者实务工作领域有较大影响力。
(三)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的教师、研究人员,应当具有副高以上职称,8年以上工作经历;律师等法律实务工作者,应当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上工作经历,办理过具有较大影响的涉法事项。
(四)遵纪守法,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律师本人及所在律师事务所近3年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及党纪政纪处分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熟悉市情、社情、民情,热心政府法律实务工作,身体健康。
三、评选程序
(一)报名
如实、准确填写《兖州区党政一体法律专家库人选报名表》,粘贴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片,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报名者身份证、学历、履历、职称证书和能够证实其符合入选条件的其他资料、证书、研究成果等复印件。上述材料提供纸质文件2份和电子文档1份(电子邮箱: yzsfjgfk@163.com)。纸质报名材料送至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区九州方圆行政办公大楼A座19楼)。报名时间截止至2021年2月23日 。
联系人:石岩 郑广超 联系电话:3404546
(二)审查筛选
区司法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有关专业领域的影响及个人职业操守,并考虑年龄结构、专业和行业比例等因素,确定并公布入选兖州区党政一体法律专家库人员名单。
四、其他事宜
(一)严格纪律
法律专家库人选的选聘坚持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确保公平公正。报名者要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严禁弄虚作假。
(二)建立更新退出机制
法律专家库原则上每三年组织一次评选和更新复核工作。对新申报人员通过评选的,增补加入专家库;经复核不符合要求的,退出专家库。
附:《兖州区党政一体法律专家库人选报名表》
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