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2000STHJJ/2022-0779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生态环境局 | 组配分类 | 政策简明问答 |
成文日期 | 2022-12-29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12月29日,兖州区下发了济兖政字〔2022〕28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现解读如下:
问:济宁市兖州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制定背景是什么?
答:根据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济宁市兖州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解决资源环境瓶颈约束,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兖州的重要支撑和保障。
问:济宁市兖州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决策依据有哪些?
答:依据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2.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3.山东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4.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5.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6.山东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7.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8.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9.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10.济宁市水环境保护条例(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11.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12.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1月1日)
13.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文件的目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版)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起施行)。
问:济宁市兖州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出台目的是什么?
答:兖州区地处山东省西南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建设、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机遇叠加。《规划》对我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兖州建设,满足新时期环境管理需求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问:济宁市兖州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有什么重要举措?
答:《规划》包括三大部分,共12章50节,设置8个专栏。
(一)第一部分为第一、二章,主要阐述“十三五”期间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分析新时期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出要面向生态强区奋勇前进的总基调,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紧扣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我区实际确定了“十四五“时期的主要目标。
(二)第二部分为第三章至第十一章,主要内容是“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明确了加快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包括大气、地表水、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等要素),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等方面的思路、重点工作和具体任务。同时,设置了相关重大工程项目的专栏,为“十四五“各项任务措施提供有效支撑。
(三)第三部分为第十二章,主要内容是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从加强党的领导、强化组织实施、落实资金投入保障、推进队伍建设、推动落实评估等方面保障规划落实实施,发挥实效。
问:济宁市兖州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答:济宁市兖州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法定程序包括: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
具体联系人:刘 琨
咨询电话:0537—3945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