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2000STHJJ/2022-078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生态环境局 组配分类 专家解读
成文日期 2022-12-2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专家解读】济兖政字〔2022〕28号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2-29 10:18 信息来源:兖州区生态环境局 浏览次数:

该领域专家刘琨同志从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对济宁市兖州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进行了解读。

一、政策背景

根据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济宁市兖州区“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是解决资源环境瓶颈约束,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美丽兖州的重要支撑和保障。

二、决策依据

依据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

2.国务院关于印发“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

3.山东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4.关于印发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 年)、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5.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6.山东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7.关于印发《山东省生态环境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的通知

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9.济宁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10.济宁市水环境保护条例(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11.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12.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2019年1月1日)

13.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文件的目录

1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版)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17.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2年6月5日起施行)。

三、出台目的

兖州区地处山东省西南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鲁南经济圈一体化建设、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机遇叠加。《规划》对我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进生态兖州建设,满足新时期环境管理需求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四、重要举措?

《规划》包括三大部分,共12章50节,设置8个专栏。

(一)第一部分为第一、二章,主要阐述“十三五”期间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分析新时期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提出要面向生态强区奋勇前进的总基调,明确了“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紧扣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和我区实际确定了“十四五“时期的主要目标。

(二)第二部分为第三章至第十一章,主要内容是“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任务,明确了加快推动经济社会绿色转型,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包括大气、地表水、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等要素),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严守生态环境安全底线,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等方面的思路、重点工作和具体任务。同时,设置了相关重大工程项目的专栏,为“十四五“各项任务措施提供有效支撑。

(三)第三部分为第十二章,主要内容是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从加强党的领导、强化组织实施、落实资金投入保障、推进队伍建设、推动落实评估等方面保障规划落实实施,发挥实效。

五、法定程序

济宁市兖州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法定程序包括: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六、起草过程

《规划》编制过程中,参加编制工作的人员坚持边学习、边编写、边完善,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各级党委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系列重大举措,吃透精神,领会要义,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和整体性推进,做好前期工作准备,开展相关课题研究,在摸清现状、掌握需求的基础上,于2022年10月份完成《规划》初稿。

2022年10月8日-11月8日,通过兖州区政府网站、今兖州app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截至公示期满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2022年10月18日,征求各相关部门单位意见,截止到10月20日,共收集意见建议22条,采纳意见11条。

2022年11月18日,生态环境分局组织专家对《规划》进行了论证评审,对起草文件的合法性、必要性和可行性进一步进行了论证。

2022年11月21日,生态环境分局出具对《规划》的初步合法性审查意见书。

2022年11月22日,生态环境分局召开党组会议对《规划》开展集体讨论。

2022年11月25日,《规划》送区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12月7日,《规划》通过了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经区委区政府领导同意后印发实施。

七、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济宁市兖州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具体联系人:陈金阳

咨询电话:0537—3945018

链接:济兖政字〔2022〕28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