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533R/2022-0515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负责人解读
成文日期 2022-07-1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主要负责人解读】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成龙解读济兖政发〔2022〕6号《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济宁市兖州区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7-10 10:24 信息来源:兖州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一、政策背景

《通知》的发布背景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国家重视。去年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就有关方面关于开展全国耕地土壤普查材料和有关部门关于开展“土壤三普”工作的报告作出重要批示。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已将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作为重点任务进行部署。2月22日,国务院召开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会议暨全国土壤普查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动员部署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二是形势需要。土壤普查是一次重要的国情国力调查,对全面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基础数据,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距今已40年,相关数据不能全面反映当前耕地质量实况,迫切需要开展土壤三普工作,实施耕地的“全面体检”,真实准确掌握土壤质量、性状和利用状况等,全面提升土壤资源保护和利用水平,为保障粮食安全、促进乡村振兴提供基础支撑。为全面掌握我区土壤资源情况,科学制定耕地质量提升措施,有序开展第三次土壤普查工作,我区下发了《通知》。  

二、决策依据

决策依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国发〔2022〕4号)《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建发〔2022〕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鲁政发〔2022〕5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济宁市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济政发〔2022〕6号)和全国土壤普查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兖州区实际起草本《通知》,并上报区政府审议通过。

三、出台目的

土壤普查是查明土壤类型及分布规律,查清土壤资源数量和质量等的重要方法,普查结果可为土壤的科学分类、规划利用、改良培肥、保护管理等提供科学支撑,可为兖州区经济社会生态建设重大政策的制定提供决策依据。

一是开展土壤三普是守牢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基础。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守住耕地红线,需要摸清耕地质量状况。在我区“国土三调”已摸清耕地数量的基础上,迫切需要开展土壤三普工作,实施耕地的“全面体检”。二是开展土壤三普是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和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农业发展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都离不开土壤肥力与健康指标数据作支撑。由详实的土壤特性指标数据作支撑,科学指导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土种植、因土施肥、因土改土,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信息化、精准化,需要土壤养分和障碍指标数据作支撑。三是开展土壤三普是保护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快速推进,大量废弃物排放直接或间接影响农用地土壤质量,农产品质量安全受威胁。为全面掌握我区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土壤性状,需开展全区土壤普查。四是开展土壤三普是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助力乡村产业振兴的有效途径。因土适种、科学轮作,因地制宜多业发展,实现既保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又保食物多样,促进乡村产业兴旺和农民增收致富,需要土壤普查基础数据作支撑。

四、保障机制

区政府成立济宁市兖州区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明确部门分工,强化经费保障,严格工作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济宁市兖州区第三次土壤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和决策普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普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相关工作。 

(二)强化经费保障。第三次土壤普查经费由省财政和市、区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分担。区财政根据普查任务、计划安排和工作进展,将普查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强监督,按时拨付,确保实施方案编制、外业调查采样、内业测试化验、专项调查、技术培训、专家指导、数据分析和成果汇总等经费足额落实到位。

(三)严格工作落实。第三次土壤普查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统一工作平台、统一技术规程、统一工作底图、统一样点布设、统一筛选测试化验专业机构、统一过程质控。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服务体系队伍建设,重点配强工作力量,加大技术培训力度。严格执行国家信息安全制度,按照要求及时报送普查数据,提高信息化水平,强化宣传引导工作,营造浓厚普查氛围。 

五、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兖州区农业农村局

具体联系人:鲍玉航

咨询电话:0537-3422869

【政策文件】济兖政发〔2022〕6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济宁市兖州区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

 济兖政发〔2022〕6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济宁市兖州区第三次土壤普查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