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2347000/2022-0514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司法局 | 组配分类 | 政策简明问答 |
| 成文日期 | 2022-07-31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7月31日,兖州区下发了济兖政发〔2022〕7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济宁市兖州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济宁市兖州区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的通知,现分别解读如下:
(一)关于《济宁市兖州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简明问答:
问: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答:重大行政决策的法定程序包括: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问: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包括什么?
答:1.制定有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2.制定有关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3.制定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重要的总体规划、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
4.制定开发利用或者保护水、土地、能源、矿产、生物等重要自然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5.制定开发利用或者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村落、风景名胜区以及其他重要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6.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实施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
7.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对前款规定事项的决策程序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以及政府内部事务管理决策,不适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
问:重大行政决策的审查内容
答:制定主体是否合法;是否超越制定机关法定职权;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策规定;是否违法设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收费等事项,是否增加行政许可事项的条件等内容;是否存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的情形;是否存在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作出增加本单位权力或者减少本单位法定职责的情形;是否违反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其他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核的内容。
(二)关于《济宁市兖州区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简明问答:
问:《实施意见》都涉及哪些支持的政策:
答:区政府设立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用于鼓励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奖补范围主要包括装备升级奖补、信息化提升奖补和强链条壮集群技改奖补等。
1.装备升级奖补。对设备投资额(以购置增值税发票数额为准,下同)500万元及以上的技改项目,区财政按设备投资额的3%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对购置工业机器人投资额达到300万元及以上的技改项目,区财政按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100万元。
2.信息化提升奖补。对企业实施的资源计划(ERP)、制造执行(MES)、供应链管理(SCM)、仓储管理(WMS)等系统集成应用,软硬件投资200万元及以上的,区财政按投资额的1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最高50万元。
3.强链条壮集群技改奖补。鼓励区内中小企业围绕产业链条“链主”企业和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共同开展技术改造,形成技改共同体。共同体内所有企业设备投资额合计超过500万元的(其中,中小企业投资占50%以上),区财政按设备投资额3%给予补助,最高100万元。补助资金按各企业设备投资额度比例分配。
4.实施差异化评价扶持。亩产效益评价为A类的企业、列入梯队企业培育名单的企业,补助比例提高1个百分点。亩产效益评价为D类的企业不予支持。
问:哪些企业可以申请奖补:
答:1.拟申请奖补企业须为在兖州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管理规范,信用良好,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2.企业实施的技术改造项目须依法办理核准或备案手续,并纳入统计部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联网直报平台,属工业技改投资的统计范畴。
3.除强链条壮集群技改奖补牵头企业可申报两个项目外,每个独立法人企业原则上每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符合多项政策支持条件的,企业按照自愿原则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其它财政资金支持的,不予重复奖补。
4.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制定项目具体申报兑现办法并负责解释。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兖州区司法局、兖州区工信局
具体联系人:马莹
咨询电话:0537—3413076
济兖政发〔2022〕7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济宁市兖州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济宁市兖州区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