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MB281530XF/2022-0575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市场监管局 | 组配分类 | 专家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2-08-25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2年8月25日,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公布下发了《关于加强品牌建设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济兖政发〔2022〕18号)文件我们邀请到山东九州匡正律师事务所主任漆安鲁(专业领域为民商事、刑事、行政法)、山东众睦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文章(专业领域为民商事、刑事、行政法)等相关领域专家从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对该文件进行专题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字〔2021〕25号)和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品牌建设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字〔2021〕75号)精神,深入推动质量强区及品牌战略,有必要制定我区《加强品牌建设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出台目的
为贯彻落实济宁市政府《关于加强品牌建设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济政字〔2021〕75号)的精神,深入推动质量强区及品牌战略,全面提升品牌影响力、竞争力和美誉度,推动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现就我区加强品牌建设,共建共享“好品山东”,推动高质量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三、重要举措
(一)大力实施质量强区及品牌战略,提升品牌培育动力。完善品牌协同推进机制,加快横向部门合作、纵向属地联动,形成“好品山东”建设强大合力。
(二)把实施品牌战略作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切入点,形成以品牌、标准、质量、效益为核心的出口竞争新优势,助力突破制造强区。
(三)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和国内先进标准的制修订工作,鼓励企业申请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确认,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推动我区相关产业质量提升。
(四)树立创新在品牌发展中的核心地位,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好品山东”企业海外研发、产品出口、品牌输出等提供专业化服务。
(五)加快“好品山东”建设,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加快推动“政府引导、市场驱动、资源统筹、共建共享”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模式落实落地。
(六)紧扣市场需求,深挖文化资源,推动文化“两创”,大幅提高城市文化品位、产业发展内涵,打造“端信兖州·质量为先”的城市质量精神和质量名片。
(七)市级专项资金奖励标准如下:1、对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山东省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的,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100(50)万元、30(20)万元。对获得济宁市质量领军企业的,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50万元。2、对新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的单位,每家一性次奖励100万元;对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取得注册商标的,每件商标按不低于注册费用50%予以奖励,每家企业最高20万元。我区专项资金奖励标准如下:1、对获评“好品山东”“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山东省优质产品基地龙头骨干企业”等称号的企业,给予不高于10万元的奖励;2、对新获得“泰山品质”认证、CNAS实验室认可的企业或单位,给予不高于10万元奖励。
(八)用好现有人才、培养紧缺人才、引进急需人才,加大品牌人才培育。注重选拔品牌人才,探索建立区级品牌发展专家智库。
(九)加强品牌宣传推介,充分挖掘品牌企业成功案例,定期举办“讲好兖州品牌故事”演讲、征文、短视频、微电影大赛,夯实品牌宣传根基。
政策解读单位:济宁市兖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具体联系人:孔祥花
咨询电话:0537-3128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