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225000/2022-0520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教体局 | 组配分类 | 文字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22-09-03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2022年9月3日,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公布下发了《济宁市兖州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济兖政办发[2022]2号)文件。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础。国家、省、市先后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工作作出具体部署。济宁市政府办公室相继印发《关于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字〔2022〕41号),济宁市教育局等八部门出台《关于优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划布局的意见》(济教字〔2022〕48号),要求各县市区对照《教育部关于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等文件标准,科学制定本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方案,兖州作为第二批县市区,2025年要通过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评估验收。
二、决策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评估认定规程》(国教督办〔2019〕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义务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三、出台目的
加快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体现,是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满足群众优质教育需求的现实需要。为全面提升我区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整体水平,进一步促进教育质量优质均衡发展,实现全区优质均衡发展的目标。
四、重要举措
1.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三年新改扩建中小学7处、幼儿园8处,新增学位1.2万个;合并撤销1处初中、21处小学(教学点),通过城区扩容、农村整合,确保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体育运动场馆、音美专用教室等面积达标,学校规模、班额等达标。
2.切实建强配齐教师队伍。建立公开招聘、优才引进、备案制管理相结合的教师补充机制;深入实施名师名校名校长建设工程,积极对标名师名校,加快培养高质量专业化教师,确保学校专任教师达标。
3.持续推动教育信息化升级。按照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的原则,分年度对学校信息化教学设施设备更新,确保生均仪器设备值、网络多媒体教室数达标。
4.大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学校“双减”任务,加强教科研工作,规范教育教学行为,构建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中小学教育质量管理和评价体系,确保学校管理、学生学业质量、综合素质发展等达标。
5.不断激发教育发展活力。实行岗位分级聘任,不断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动态调整机制。升级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平台,实行“一网通办”网上报名。深入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探索开展假期托管服务。用足用好《兖州区中小学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和教育奖励基金,逐步拉大绩效工资差距,切实调动教职工积极性。
政策解读单位:济宁市兖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具体联系人:苏伟
咨询电话:0537-3414276
济兖政办发〔2022〕2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