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306L/2023-0835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发改局 组配分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成文日期 2023-12-3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主要负责人解读】济兖政发〔2023〕11号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关于进一步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12-30 18:41 信息来源:兖州区发改局 浏览次数:

近日,济宁市兖州区下发了《济宁市兖州区关于进一步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我们邀请到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张勇对《济宁市兖州区关于进一步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进行解读。

问:《若干政策措施》制订的背景是什么?

答:今年以来,国家、省、市高度重视扩内需、促消费相关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文件和政策措施。为深入挖掘释放内需潜力,促进消费提档升级,塑造我区高质量发展新优势,区发改局组织人员,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调研,研究提出我区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

问:《若干政策措施》制定依据的是什么?

答: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系列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提振居民消费信心,激活释放有效需求,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国办函〔2023〕70号)(国办函〔2023〕70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振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鲁政发〔2023〕8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振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济政发〔2023〕7号),结合兖州实际,制定了本措施。

问:《若干政策措施》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落实省、市关于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培育完整内需体系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切实把激活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优化就业、收入分配和消费全链条良性循环促进机制,增强消费能力,改善消费条件,创新消费场景,充分挖掘超大规模市场优势,畅通经济循环,释放消费潜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高品质生活的需要。

问:《若干政策措施》在征求意见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文件先后2次分别征求财政、工信、商务、住建、文旅等31个区直部门、单位建议,进行修改完善。11月16日,经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形成《济宁市兖州区关于进一步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草案)》。12月20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分别征求了区委常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主要负责同志意见,12月28日,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最终形成《济宁市兖州区关于进一步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

问:《若干政策措施》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若干政策措施》是依照省提振扩大消费的40条措施和市扩大消费的50条措施,本着用足用好上级政策措施的原则拟定的。主要从强化汽车家电消费、加大房产消费、提升文旅消费、激发接触性和新型消费、支持农村消费、优化消费服务环境等六个方面制定出台了45项具体措施。

问:怎样保障《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

《若干政策措施》具体清晰,同时明确了每项措施落实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求各牵头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和配套政策,按照责任分工,加强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跟踪服务和督导评估。


联系人:徐仲朴

联系电话:0537-3433336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消费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