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5652461000/2023-022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工信局 组配分类 政策简明问答
成文日期 2023-04-24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政策简明问答】济兖政发〔2023〕5号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区建设的十条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4-24 14:44 信息来源:兖州区工信局 浏览次数:

4月24日,兖州区下发了济兖政发〔2023〕5号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区建设的十条意见的通知,现解答如下:

问:为什么要编制《十条意见》?

答:为深入推进制造强区建设,加大产业转型升级支持力度,加快先进制造业集群发展,打造高能级现代产业体系,2023年4月,兖州区人民政府印发《支持制造强区建设的十条意见》,区财政列支3000万元专项资金,“真金白银”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

问:《十条意见》是如何编制的?

答:按照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意见,开展了《十条意见》的研究起草工作。期间,梳理了我区已出台政策,学习借鉴了邹城、泗水、泰安新泰市、杭州临安区、宁波市等地方出台的政策,结合全区实际,与现在正在执行政策的标准及内容进行了衔接,确保政策的一致性,同时根据形势发展,又充实新增了一些政策,特别是在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优质企业、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支持专业机构助企服务等方面,进一步丰富了内容组织起草了《十条意见》。2月1日,将《十条意见(征求意见稿)》发至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等14个责任单位征求意见。2月20日,王营区长召集各有关部门进行专题座谈,研讨《十条意见》具体细则,并提出指导性意见。3月25日,张锐副区长再次召集各部门进行座谈研讨,根据部门意见建议,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日,再次发各部门征求意见,3月27日,部门回复没有意见。4月7日,专题征求了王书记意见,根据王书记指示,进行了完善提升。4月11日,区司法局进行了合法性审查。4月14日,区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进行了研究,根据会议研究意见,进行了个别修改调整,形成了《十条意见(送审稿)》。

问:《十条意见》应如何公布?

答:《十条意见》经区人民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报区委同意后,由区人民政府印发,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问:《十条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十条意见》出台,既注重了以往政策的延续性,持之以恒、一以贯之地支持企业发展,又根据我区企业的实际需求新增了7个方面的支持措施,会同上级惠企政策,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政策支持体系,同时注重了政策的可操作性,确保出台的政策能够全面落地。其主要内容包括:(一)鼓励企业做大做强。(二)支持企业技术进步。(三)大力培育优质企业。(四)提升企业的美誉度。(五)支持企业数字化转型。(六)支持企业对接资本市场。(七)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八)帮助企业开拓市场。(九)支持专业机构助企服务。(十)强化企业家队伍建设。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兖州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具体联系人:段飞

咨询电话:0537—6593900

济兖政发〔2023〕5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区建设的十条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