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6000/2023-0456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审计局 组配分类 专家解读
成文日期 2023-07-1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专家解读】济兖政办发〔2023〕2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7-12 15:17 信息来源:兖州区审计局 浏览次数:

2023年7月12日,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济宁市兖州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济兖政办发〔2023〕2号)特邀请该领域专家李秋荣同志对该文件进行了解读。

问:管理办法制发的背景是什么?

答:根据审计署、省审计厅及市审计局要求,加快推进投资审计“从数量规模向质量效益转变、从单一工程造价审计向全面投资审计转变、从传统投资审计向现代投资审计转变”,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对审计工作部署要求、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加快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促进投资审计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投资审计聚焦主责主业的必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共投资建设审计监督力度,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有效发挥政府投资审计监督效能,促进全区公共投资建设提质增效。

问:管理办法在落实政府投资中起什么作用?

政府投资是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必要手段,在社会投资和资源配置中起重要宏观导向作用。政府投资可以弥补场失灵,协调全社会的重大投资比例关系,进而推动经济发展和结构优化。公共投资建设项目是政府投资的重要渠道之一,是体现政府效能和为民服务的主要形式之一,占财政资金支出比例较大。

问:管理办法出台的目的是什么?

为进一步加强公共投资建设审计监督力度,规范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有效发挥政府投资审计监督效能,促进全区公共投资建设提质增效。

问:文件编制的政策依据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山东省审计厅关于加快全省政府投资审计转型发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问:文件中提到的审计范围有哪些?

公共投资建设项目,是指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及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等。具体包括以下项目:

(一)全部使用预算内投资资金、专项建设基金、政府举借债务筹措的资金等财政资金的;

(二)未全部使用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者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

(三)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

问:在审计过程中,被审计对象是只局限于建设单位吗?

答: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对象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但必要时,会延伸审计调查与公共投资建设项目有关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单位。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兖州区审计局

具体联系人:梁秀丽

解读人:李秋荣 区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咨询电话:0537—3418396

济兖政办发〔2023〕2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