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6000/2023-0456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审计局 组配分类 主要负责人解读
成文日期 2023-07-1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主要负责人解读】济兖政办发〔2023〕2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7-12 15:18 信息来源:兖州区审计局 浏览次数:

日前,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济宁市兖州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济兖政办发〔2023〕2号),我们邀请到兖州区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杨兵同志对该文件进行了解读。

问:请问出台文件的起草过程有哪些?

答:区审计局与兄弟县区进行了沟通交流,向济宁市审计局请示汇报,并通过网络、杂志、报刊等多渠道学习外地先进经验。同时利用我局近几年对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结果,分析建设项目管理普遍存在的问题,结合了我区实际情况。经过区审计局法制审理科审核、审计局党组(扩大)集体研究,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征求相关14个部门单位意见,起草了《济宁市兖州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草案)》。

问:请问审计机关及审计人员在《办法》落实中有哪些工作,请简要说说?

答:依法对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在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中,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廉洁奉公、保守秘密,遵守回避制度;审计机关对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监督,不影响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影响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履行相关合同审计机关对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及时向被审计单位和相关部门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整改不得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决策与审批、征地征收、工程招标、物资采购、质量评价、工程结算、竣工验收等管理活动创新大数据审计技术方法,利用GIS系统、无人机、大数据和区块链等信息新技术手段开展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审计机关应当与纪委监委、财政、司法等机关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协查和信息共享机制,发挥监督合力等

问:请问《办法》对审计工作作出了哪些规定?

答:该《办法》共六章二十六条,明确了公共投资审计范围、审计职责、审计内容、审计对象等,阐明了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审计结果运用和执行及责任追究情况。明确规定了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范围,区审计局依法对全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实施审计,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助审计机关做好审计监督工作。明确了实施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职责、审计内容和审计对象及审计监督要求。明确了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计划、审计职责权限、审计工作开展等。

此外,《办法》还明确规定了审计机关依法出具审计结论及审计意见,要求相关部门对审计查出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明确了审计机关对被审计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处罚措施及责任追究情况。明确了《办法》实施的有效时间。《办法》的实施将有助于进一步加强公共投资建设审计监督力度,进一步明确了政府投资的审计边界,为政府投资审计各项工作高效高质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进一步促进了投资审计的制度化、规范化。

解读单位:兖州区审计局

具体联系人:梁秀丽

咨询电话:0537—3418396

济兖政办发〔2023〕2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