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120042347000/2023-0454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司法局 | 组配分类 | 专家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3-07-14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2023年7月20日,该领域专家济宁市兖州区司法局备案审查科科长徐琳同志对《济宁市兖州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行了解读。
一、政策制定的现实意义
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关系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区政府前期制发的《济宁市兖州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已到期,目前我区重大行政决策制发工作缺少具体规定。
二、主要内容
《济宁市兖州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主要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范围、法定制发程序、决策管理、责任追究,文件的施行时间和有效期进行了明确规定。
三、重大行政决策启动程序
区政府决定启动决策程序的,应当明确决策事项的承办单位(以下简称决策承办单位),由决策承办单位负责重大行政决策草案(以下简称决策草案)的拟订等工作。
决策事项需要两个以上单位承办的,应当明确牵头的决策承办单位。
决策承办单位确定后,相关职能发生变化的,由继续行使该职能的单位作为决策承办单位。
四、重大行政决策的五大必经法定程序是什么?
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五、合法性审查内容
(一)决策事项是否符合法定权限;
(二)决策草案的形成是否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三)决策草案内容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
(四)其他需要进行合法性审查的内容。
六、风险评估程序
(一)制定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评估目的、评估对象与内容、评估标准、评估方法与步骤等;
(二)开展调查研究。采取舆情跟踪、抽样调查、会商分析、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对受决策事项影响较大的单位、有特殊困难的群体进行重点走访,当面听取意见;
(三)全面分析论证。对收集的相关资料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综合分析研究,查找风险点,运用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等方法,对决策实施的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
(四)确定风险等级。根据分析论证情况,确定高风险、中风险、低风险三个风险等级;
(五)形成风险评估报告。
七、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单位:兖州区司法局
专家解读:徐琳 兖州区司法局备案审查科科长
具体联系人:马莹
咨询电话:0537—3413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