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7081255522020XE/2024-0164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人社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4-04-23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魏传婷与被申请人济宁市兖州区多彩人生亲子教育培训学校劳动报酬争议案(兖劳人仲案字〔2024〕第47号)裁决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4-23
14:11
信息来源:兖州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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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魏传婷与被申请人济宁市兖州区多彩人生亲子教育培训学校劳动报酬争议一案(兖劳人仲案字〔2024〕第47号),本委受理后,公开开庭审理,于2024年4月23日依法作出裁决。裁决如下:本裁决生效后十日内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工资7619元。
因无法向被申请人济宁市兖州区多彩人生亲子教育培训学校送达仲裁文书,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现予以公告送达。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济宁市兖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