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39255B/2024-0258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24-06-20 废止日期
发布机关 兖州区政府办 统一编号
标题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兖政发〔2024〕4号 有效性 有效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6-20 17:15 信息来源:兖州区政府办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兖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济宁市兖州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

2024年6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宁市兖州区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

消费品以旧换新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结合兖州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统筹扩大内需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促进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提升重点领域设备水平,深入实施高水平技术改造、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设备更新迭代、新能源车辆倍增、消费品以旧换新、供给产品质量升级、资源回收利用、标准提升衔接八大行动,扩大有潜能的消费和有效益的投资,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不断开创全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到2025年,工业重点领域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产能比例超过35%;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3万辆左右,国三及以下非营运柴油货车基本淘汰;报废汽车规范回收拆解量达到0.5万辆,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

到2027年,工业、农业、建筑、交通、教育、文旅、医疗等领域设备投资规模较2023年增长28%以上;工业重点领域低于能效基准水平的全部完成更新改造,环保绩效达到A级水平的产能比例大幅提升。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5万辆;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约一倍,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81%,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

二、实施高水平技术改造行动

(一)促进产业高端化跃升。聚焦造纸、橡胶、化工、装备、食品等重点产业,加快推动传统产业能级跃升。加大企业技术改造,建立技改项目台账,每年滚动实施100项单体投资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推进企业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落实,不再一一列出)

(二)促进产业绿色化转型。严格落实能耗、排放、安全等强制性标准和设备淘汰目录要求,加快淘汰更新能耗排放不达标、安全风险隐患大的老旧装置。积极推广先进适用节能降碳技术设备,鼓励企业积极争创水效、能效等领跑者。加强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到2025年,累计建成省级以上绿色工厂10家;到2027年,累计建成省级以上绿色工厂12家。(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三)促进产业创新型发展。聚焦困扰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卡脖子”难题,开展重大装备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鼓励引导企业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大力实施企业技术创新项目,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到2025年和2027年,有研发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占比分别达到55%、60%。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提升工程,引导企业开展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建设,为科研成果提供中试熟化服务,切实打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迈向市场的“最后一公里”。到2025年和2027年,建设市级及以上科技成果转化中试示范基地分别达到5家以上、7家以上。(牵头单位:区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实施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行动

(四)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新型数据中心提质增量行动,全面摸排企业在数据中心建设和算力服务方面的需求,支持有条件、有需求的企业自建或联合共建标准化数据中心,推进鲁南院、电信运营商、重点工业企业自有数据中心对标提升,争创省4A级数据中心。强化云网支撑能力,持续提升兖州区边缘数据中心运营水平,向符合条件的行业应用提供云网服务。开展新一代网络基础设施建设行动,到2025年,开通5G基站1700个,培育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4家左右。(牵头单位:区大数据中心、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提升工业数字化水平。推广应用智能制造设备和软件,深入实施“智改数转”工程,每年实施一批数字化改造项目。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和普及应用,每年培育2家以上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制造场景等。到2027年,新增国家智能制造试点示范(智能工厂、优秀场景)数量达到2个。推动全区生产煤矿采煤、机电、辅运、信息等各专业深度融合,完成生产煤矿智能化建设。(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六)提升农业数字化水平。促进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AI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生产经营中的深度应用,推动大田种植、设施农业、渔业、畜牧业等领域的数字化提升。引导现代农业产业园进行大数据平台建设及数字化农业升级。依托国家级制种大县优势,积极推进数字化平台建设,做到种子质量可监控、可追溯。到2025年和2027年,力争培育省级智慧农业应用基地数量分别达到3家、4家。(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七)提升服务业数字化水平。开展文旅数字化赋能行动,优化推动区博物馆云导览系统和花海彩田景区等重点景区线上数字购票服务,提升旅游线上服务能力。用好济宁公共文化云平台,做好省“好客山东 云游齐鲁”“舒心游济宁”智慧文旅平台的宣传推广工作。(牵头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

四、实施设备更新迭代行动

(八)加快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持续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加快更新不符合现行产品标准、安全风险高的老旧住宅电梯。有序推进公共建筑供热计量改造,持续推进老旧供热管道、换热站等设施设备更新改造。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居民户外管网、外墙保温、供热装置为重点,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提升供暖效果。稳妥有序推进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对不满足安全要求的场站设施实施改造。积极推进公共供水厂及加压调蓄供水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加快城镇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补短板、强弱项。到2025年,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率达到100%。强化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补齐配足地下雨污水管网、桥梁隧道、窨井盖等城市生命线工程物联智能感知设备。(牵头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部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九)推动交通运输设备更新换代。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规范车辆注销登记业务办理,开设淘汰柴油货车业务办理绿色通道。(牵头单位:区交通运输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责任单位: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

(十)推动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继续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落实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对稳产保供、安装智能终端、应用智能作业模式的机具应补尽补。大力支持科技自主创新,深化北斗系统在农业生产中的推广应用,积极推动我区农机企业生产的绿色、高端、智能农机具纳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新产品目录。持续推进农机装备智能化发展,加快推广新机具、新技术,到2025年和2027年,补贴配备北斗系统的农机具分别达到500台、1200台,全区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分别达到97%以上、97.4%以上。加快粮食烘干设施建设,统筹已有烘干设施装备改造提升,淘汰燃煤型粮食烘干设备,推动粮食烘干燃煤热源更新改造。(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十一)提升教育文旅设施水平。鼓励济宁市工业技师学院(兖州区职业中专)围绕学科和专业建设目标,更新购置先进教学科研仪器设备,严格落实学科教学装备配置标准,及时更新不符合需求的老旧设备。到2025年、2027年,济宁市工业技师学院(兖州区职业中专)使用10年以上教学装备、实训设备更新率分别达到60%、100%。聚焦文旅消费新场景打造,推动区公共文化场馆服务设施、区山东梆子剧团文化惠民演艺设备更新升级。以景区焕新工程推进品质改造提升,实现区博物馆、花海彩田景区等3A级以上景区设备的更新升级。(牵头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十二)增强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加强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具备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加快医学影像、放射治疗、远程诊疗等医疗装备和信息化设施迭代升级。支持区人民医院采购手术机器人等高精尖医疗装备。推动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对病房进行改造提升,支持区铁路医院、区中医医院、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对病房进行改造提升。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支持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造提升,购买CT、B超等医学影像设备。对全区中心村卫生室进行软硬件改造提升,到2025年和2027年,分别完成20个、40个中心村卫生室改造任务。加强医疗信息化建设,支持全区健康平台系统和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区口腔医院三级电子病历系统建设。(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五、实施新能源车辆倍增行动

(十三)积极培育领航型龙头整车产业。以宁德时代落地为契机,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在招引新能源乘用车整车生产企业上实现新突破。(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投资促进中心)

(十四)加快提升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配套水平。支持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聚焦细分领域,加强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技术攻关,扩大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和改革局)

(十五)加快重点领域推广应用。确保财政资金购买的公交车、公务用车(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防汛抢险救灾等特殊工作要求的车辆)及市政、环卫车辆,统一采购新能源车。大力推广公交、出租、邮政、环卫等领域新能源用车,鼓励新增及更新短途客运车辆采用新能源车辆。鼓励混凝土搅拌车更新时,优先使用新能源车。(牵头单位: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交通运输局、区邮政管理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六)加强基础设施支撑保障。以商业中心、工业中心、休闲中心以及交通枢纽、驻车换乘、城建设施等公共停车场为重点,加快建设公用充电设施,逐步提高快充设施占比。推动充电服务网络向镇村有序延伸,实现公共充电站镇街全覆盖。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探索推进充电设施“社企共建”和“统建统营”。全区公共充电桩保有量年均增长40%以上,到2025年和2027年,分别达到1200台、1400台。引导企业结合氢能供给、燃料电池汽车应用场景需求,合理规划布局建设加氢站。(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六、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

(十七)推动汽车以旧换新。制定实施汽车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全年开展汽车集中展销不少于10场,其中下乡巡展不少于5场。借势汽车销售旺季,适时开展新能源汽车促消费活动,全区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年均增长25%以上。(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

(十八)推动家电以旧换新。制定实施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指导家电销售企业聚焦绿色、智能、适老方向,对接家电生产企业推出更多适销对路产品。每年举办家电消费活动4场以上,开展绿色智能家电消费促进活动,鼓励家电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维修服务进社区”等各类促销活动。通过财政列支、企业让利等方式,组织开展家电促消费活动,发放家电“以旧换新”消费券。(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十九)推动家装消费品换新。鼓励家装流通企业采取让利、补贴等方式,支持旧房装修、厨卫等局部升级改造和居家适老化改造,支持餐饮场所无熄火保护功能的燃气灶具加装熄火保护装置或以旧换新。鼓励企业打造线上线下家装样板间,推动样板间进商场、进社区、进平台。每年组织举办家装家居促消费活动3场以上,以政府列支、企业配套模式发放家装消费券。推动智能家居体验馆下沉,推广集成场景化定制,促进智能家居消费。(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实施供给产品质量升级行动

(二十)大力提升先进产能。聚焦汽车及零部件、数控机床、矿用装备、农机装备、建材装备等重点细分产业,加强新技术新产品创新迭代,增强高端产品供给能力。编制重点设备需求清单和供给清单,组织召开重点设备供需对接会。到2025年和2027年,高端装备产业营业收入分别达到130亿元、160亿元。(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十一)着力提升产品质量品牌。深入推动质量强区及品牌战略,聚焦新能源、造纸包装、橡胶化工、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以及农业、健康食品、建筑工程、环境、服务业等行业领域和部分新兴产业,持续实施质量提升行动,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好品山东”“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等评选,每年培育省级以上质量标杆2个以上。组织企业积极参加“山东制造·齐鲁精品”评选活动,着力提升工业品质量品牌,积极培育省级以上质量标杆。(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十二)提升新兴产业供给能力。培育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集群,强力布局未来信息、未来制造、未来健康、未来材料、未来能源5大领域的未来产业。实施产业链延伸攀登行动,聚焦产业链条“一链一策”,精准开展稳链补链强链攻坚,加快培优塑强一批“链主”企业。(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八、实施资源回收利用行动

(二十三)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统筹推进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两网融合”。积极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支持耐用消费品生产、销售企业建设逆向物流体系,或与专业回收企业合作,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完善政府“公物仓”建设,对经维修可继续使用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以置换、调拨、出租等方式循环使用。(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商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济宁市公安局兖州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十四)提升废旧物资处置水平。鼓励机动车报废回收拆解企业不断提升精细化、专业化水平,提高规范化回收企业对个体经营者的整合能力,进一步提高居民交投废旧物资便利化水平。深入推进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和再利用项目。(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

(二十五)支持二手商品流通交易。规范二手商品流通秩序和交易行为,鼓励“互联网+二手”发展模式。引导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运营集中规范的二手商品交易市场。优化二手车交易登记管理、活跃二手车市场,组织企业参加二手车出口培训,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二手车出口资质,招引二手车出口企业、平台,针对中亚、东盟等重点市场,全力拓展二手车出口业务。(牵头单位:区商务局、区发展和改革局)

(二十六)推动资源高水平再生利用。支持现有再生资源回收、加工项目,实施绿色化、机械化、智能化改造,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加强废钢铁、废塑料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规范管理;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再生资源回收项目,不断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分拣能力,指导企业创建省级再生资源产业园和分拣中心。(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

九、实施标准提升衔接行动

(二十七)积极参与国家、省标准制修订。聚焦汽车、家电、家居等大宗消费品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绿色设计等资源循环利用领域,鼓励企业积极参与国家和省标准制修订,提升标准化工作视野和水平。支持龙头企业和行业内具有领先水平的企业,主导或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商务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

(二十八)健全制造强区标准体系。积极推进造纸包装、橡胶化工、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标准研发。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相关行业协会,鼓励和推动我区企业积极参与研制一批符合技术发展和市场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支持企业制定实施高于国家标准的企业标准,推动我区国家级高端装备制造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支持和指导工业园区建设国家级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十九)加快关键技术领域标准布局。强化标准核心技术指标研究,重点支持基础通用、产业共性、新兴产业和融合技术等领域技术标准研制。聚焦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等关键领域,加快研制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标准,提升全区制造业设计、分析、制造、装配集成化水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按职责分工)

(三十)完善循环利用标准供给。贯彻落实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纸、废旧轮胎、废旧手机、废旧动力电池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地方标准,促进废旧装备再制造;持续推进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典型企业和产业园区建设,以点带面,赋能我区资源循环利用和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

(三十一)推进先进适用标准衔接。对标国际、国内先进标准,严格落实能效、水效、能耗限额、污染物排放、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推动标准认证衔接,打通标准认证“最后一公里”,大力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企业。(牵头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商务局)

十、保障措施

(三十二)强化组织领导。各镇街、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从战略和全局高度,深刻认识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重要意义,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营造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良好社会氛围。区发展和改革局要会同区有关部门建立工作专班,加强协同配合,凝聚形成工作合力,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分领域制定配套政策,形成我区“1+N”政策体系,打好政策组合拳,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三十三)加强财政政策支持。支持我区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循环利用项目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等上级资金扶持。用足用好中央、省、市各级财政安排的现代商贸流通体系等各类专项资金。统筹各级财政资金,综合运用设备奖补、贷款贴息、股权投资等方式,以企业数字化转型、技术创新、绿色化改造为重点,持续开展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机器换人,加大“零增地”技改力度,不断提高企业投入强度。推动党政机关、教育、医疗等公共机构,在单位换新采购中强制或优先采购绿色产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全链条、全方位监管。(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

(三十四)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精准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加大企业购进设备、器具加速折旧,购置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抵免等优惠政策的落实力度。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发票开具、纳税申报做好全方位宣传辅导。(牵头单位:区税务局)

(三十五)强化要素保障。加强对企业技术改造和回收循环利用项目的用能保障。对可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企业技术改造和再生资源利用项目,加快能评审批手续办理。除需窗口指导的项目外,对不新增土地、以设备更新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实行承诺备案制,简化前期审批手续。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现有工业企业通过厂房增加、厂区改造、内部用地整理等途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积率,不再增收土地价款。(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自然资源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兖州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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