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jnsyzq/2025-0102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成文日期 | 2025-01-26 | 废止日期 | |
| 发布机关 | 兖州区人民政府 | 统一编号 | 无 |
| 标题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济宁市主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
| 发文字号 | 济兖政发〔2025〕4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转发《济宁市主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1-26
17:30
信息来源:兖州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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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兖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济宁市主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我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征收使用参照该办法执行,望认真贯彻实施。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济政发〔2024〕21号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主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
附件:济政发〔2024〕21号 济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主城区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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