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22533R/2025-0244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农业农村局 组配分类 专家解读
成文日期 2025-05-2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专家解读】兖州区农技推广中心高级农艺师王燕解读《济宁市兖州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运行管护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 2025-05-28 16:44 信息来源:兖州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2025年5月28日,兖州区政府印发了《济宁市兖州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运行管护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加强了区级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管护工作。

明确基本原则,构建“受益-管护”一体化政策框架。

《办法》确立了“谁受益、谁管护,谁使用、谁管护”的责任原则,明确了管护责任主体,有助于提升管护效率。同时,《办法》对管护范围、管护主体及职责、经费筹集与使用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为高标准农田的长期可持续运行奠定了制度基础。

细化管护范围,确保工程设施管护到位。

《办法》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范围进行了明确,涵盖灌溉设施、农田输配电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以及公示标牌和标志等。拓展一点,根据行业管理要求,对不同项目设施应按照相应的管护标准分类实施管护。其中,灌溉设施的管护需要确保灌排渠道、管网系统、水源工程及田间附属设施等处于正常可用状态,消除安全隐患,切实达到“旱能浇、涝能排”的农田水利要求;机电井及配套工程设施应开展定期检修,保障机井、管道、桥闸、井台、渠道、出水口、电缆、变压器等设施完好,维持其持续稳定运行;田间道路工程需要保证机耕路、生产路路面平整,保障道路畅通,满足农业机械通行与生产运输需求;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护工程需要确保各项防护与生态工程结构完整、功能有效,防护林三年成活率不低于85%,并定期管护,切实发挥防风固沙、耕地保护作用;农田输配电工程管护需要应保障农田变压器、输电线路、交配电设施、弱电设施及相关配套工程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安全标识、围栏、警示标志齐全完好,低压线路满足灌排设施用电与管理需要;同时需保证公示标牌和标志整体完好。

健全多元筹资与监管机制,实现管护资金可持续闭环管理。

《办法》对管护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明确区农业农村局负责抓全局,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运行管护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检查工作。镇(街道)作为属地,具体制定管护细则,明确管护标准和管护具体责任人,并承担经费管理,资金监管职责。值的关注的一点是,管护资金实现闭环管理,《办法》明确管护资金来源渠道既涵盖财政专项预算列支,也包含因项目建设产生的相关收益,以及因项目建设而受益的相关受益村提取的集体经济收益,受益农户缴纳的相关费用,社会公益捐赠资金等。资金使用范围重点覆盖工程移交后的常态化维护支出、管护人员薪酬支付、基础性养护工具购置、运行监测设备采购等运维需求。同时《办法》着重强化资金监管机制,明确要求实行专项账户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专家信息:王燕 兖州区农技推广中心高级农艺师

具体联系人:鲍玉航

咨询电话:0537-3415732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运行管护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