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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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须知

依申请公开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政府部门申请公开各种相关政府信息的渠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您可以在本栏目向政府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一、申请公开的信息类型

(一)已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1、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2、机关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

5、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

6、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

7、财政预算、决算信息;

8、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9、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

10、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11、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12、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3、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14、公务员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条件等事项以及录用结果;

15、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二)其它政府信息(包括与申请者本人相关的政府信息)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1、个人隐私;

2、商业秘密;

3、国家秘密;

4、在审议、讨论过程中的政府信息;

5、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其它政府信息。

二、申请公开注意事项

(一)申请流程

选择申请部门 > 在线填写申请事项 > 政府相关部门受理 > 答复申请人

(二)申请表填写注意事项

1、申请表应填写完整,对没有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有误的信息恕不回复。

2、申请表内容应真实有效,同时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申请人根据本区有关规定属于低收入者的,如需免除费用,须在本表中提出,并同时提供相关证明。

三、其他说明

1、本栏目只受理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其他事项请通过相关渠道反映,本栏目不予受理。

2、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性质文件已在网站的“政策文件”栏目中公布,人事任免,重点项目,财政公开等方面的信息请在“政务公开”相关栏目中查阅或通过站内搜索引擎查找。

3、您在填写表格前可先到我们网站搜索引擎中查询您要申请公开的内容。如果没有查询到您所需的政府信息,请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您还可以通过信件、当面提交等申请政府信息公开。

5、如果您在提出申请后的规定期限内没有收到答复,请直接与相关部门联系。各部门的联系方式已经在“机构职能”栏目中予以公示。

四、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