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抓好“四个落实”化解信访隐患和矛盾纠纷
发布日期: 2009-01-13 10:34 信息来源:济宁市兖州区政府 浏览次数:

  落实好矛盾纠纷调处网络机构。镇成立了“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在村、组、农户中健全网络,形成镇、村、组、户四级“调解网”。

  落实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责任制。实行镇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负责调处分管线和所驻村的矛盾纠纷,部门负责人和村支部书记分别为本单位和本辖区的矛盾纠纷调处第一责任人。

  落实好矛盾纠纷调处排查制度。建立和健全了“信访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分析制度”、“信访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协调督办制度”、“紧急重大情况专题报告制度”、“信访工作接访制度”,实行信访工作首问负责制和干部接访制,加强对群众来信来访的登记、解释、调处、查办、督办、情况反馈等工作,及时化解群众思想疙瘩。

  落实好矛盾纠纷调处运行机制。将矛盾纠纷调处工作落实到人,限时办结。按时完成好矛盾纠纷调处的,由管区统计报镇进行表彰,矛盾纠纷处理不到位的,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的,进行全镇通报批评。(李 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