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39255B/2014-1354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政府办 | 组配分类 | 2014年第2期 |
| 成文日期 | 2014-02-20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兖州工业园区、农高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区直、驻兖各单位,各企业:
2013年,全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济宁市各项节能决策部署,把节能减排作为转方式调结构、实现科学发展的重要举措,创新思路,强化措施,节能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为确保全面完成2014年及“十二五”节能责任目标,现就进一步做好节能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目标,分解落实任务
按照与济宁市政府签订的节能目标责任书和下发的淘汰落后产能计划要求,2014年我区需完成7项落后产能淘汰任务,万元GDP能耗比上年降低3.75%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2011至2014年累计降低17.19%以上,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单位6家、能源审计单位8家、能源利用效能检测20家、建设能源管理体系7家,21户济宁市级重点用能企业2011至2014年累计实现节能量21.37万吨标准煤。区政府与各镇(街)、重点企业签订目标责任书,对2014年度节能和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进行了分解(详见附件1、2、3)。
二、强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要认真落实国家、省节能和淘汰落后产能奖补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支持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对落后产能进行改造。对积极淘汰落后产能企业的土地开发利用,在符合国家土地管理政策的前提下,优先予以支持。
(二)源头控制能耗过快增长。严格执行国家投资项目核准标准,加强投资项目审核管理,凡未能通过节能审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关部门一律不得审批、核准和备案。对产能过剩行业坚持新增产能与淘汰产能“减量置换”或“等量置换”原则,严格环评、能评、土地和安全生产审批,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防止新增落后产能。
(三)突出抓好重点领域节能。大力推进造纸、电力、煤炭、化工等重点行业节能降耗,强化监督管理;加大重点企业监管,分解落实节能量。强化节能基础工作,按要求对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能源利用状况检测及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并将其列入节能考核计分体系。
(四)坚持依法推进节能。继续坚持科学化、常态化的节能预警调控机制,实行“红、黄、绿”三色预警。建立健全节能监察长效机制,认真落实节约能源法等法律法规。完善配套措施,对年用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单位用能情况、单位产品能耗限额进行全面监察,凡超限额的坚决实行超标准耗能加价。
三、落实责任,严格考核问责
重点用能企业的监督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作为本区域节能和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所辖企业各项任务的督促落实,并积极配合区经信局、统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做好能源统计、监测、考核等工作。节能和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继续实行严格的“一票否决”、“四不一奖”制度。各镇(街)要切实加强对节能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监管到位,确保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要落实考核问责制度,严格按照《兖州市“十二五”节能责任目标考核问责办法》的要求,对完不成年度节能责任目标或工作不力的镇(街)、区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给予严肃问责;对完不成节能责任目标或存在节能违法行为的企业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1、2014年度节能指标分解表
2、兖州区2014年度淘汰落后产能计划
3、兖州区2014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能源
利用状况检测、清洁生产审核和能源管理体系建
设工作方案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
2014年2月18日
附件1:
2014年度节能指标分解表
镇(街) | 规模以上工业万元 增加值能耗2011-2014 年累计下降幅度 | 属地重点用能企业2011-2014年累计节能量目标(吨标准煤) |
酒仙桥街道 | 17.19%以上 | |
鼓楼街道 | 17.19%以上 | |
龙桥街道 | 17.19%以上 | |
新兖镇 | 17.19%以上 | 171419.2 |
漕河镇 | 17.19%以上 | 3200 |
大安镇 | 17.19%以上 | 8668 |
小孟镇 | 17.19%以上 | |
新驿镇 | 17.19%以上 | 536.8 |
颜店镇 | 17.19%以上 | 2756 |
兴隆庄镇 | 17.19%以上 | |
交通运输局 | -------- | 616 |
其它 | -------- | 26488 |
附件2:
兖州区2014年淘汰落后产能计划
责任 单位 | 企 业 名 称 | 淘 汰 内 容 | 时间要求 |
新兖镇 | 山东曜晖太阳能 有限公司 | 18.5㎡窑炉2台、21㎡窑炉2台 | 2014年10月 |
山东翔宇化纤 有限公司 | 年产1.5万吨锦纶6帘子布生产线:R813型捻线机24台、R814型捻线机66台、YJ-LZ-190型帘子布织机44台 | 2014年10月 | |
山拖农机装备 有限公司 | C616普通车床6台、C3163转塔车床4台、C620普通车床2台、CW6140A普通车床1台、Y236刨齿机3台、B665牛头刨床1台、MA2110内圆磨床1台、Z235立钻1台、CA9220组合机 床2台,共21台 | 2014年5月 | |
山东诺力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 | 72万KVAH外化成铅酸蓄电池极板生产线2条:单机单炉铸板机18台,5T球磨机4台,200KG和膏机10台,单面涂板机4台,电热表干机4台,外化成槽25槽,化成充电机25台,化成槽缸2600只,化成酸雾处理装置4套,化成水正板烘干窑2条,化成水负板烘干窑2条,手工分板机36台,手工刷边机90台,脉冲环保设备4套。37KW空压机2台,2000KVA变压器1台,充电电缆3000M | 2014年6月 | |
大安镇 | 山东玉丰农业 装备有限公司 | M114W型万能外圆磨床1台、Y54A型插齿机1台、Y631K型花键轴铣床2台、X52K型立式升降台铣床1台、C616-10普车4台、CA6140车床2台、C616普车4台、X62W万能升降台铣床3台、YYW300A型硬支承平衡机1台、B5032插床1台、45-9型箱式电阻炉1台、Y20/160-JN-02单臂式液压校直机1台,共22台 | 2014年11月 |
颜店镇 | 兖州市晨新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 46.9平方米马蹄焰煤气发生炉1台 | 2014年10月 |
鼓楼街道办事处 | 兖州创佳玻璃纤维制品有限公司 | 18型拉丝机74台 | 2014年6月 |
附件3:
兖州区2014年度重点用能单位
能源审计、能源利用状况检测、清洁生产
审核和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等节能法律法规政策精神,根据与济宁市人民政府签订的2014年度节能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经研究,区政府确定了2014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能源利用状况检测、清洁生产审核和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单位名单,现公布如下:
一、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名单(10家)
新兖镇:今麦郎面品(兖州)有限公司、山东百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联诚集团有限公司、山拖农机装备有限公司
大安镇:山东白象食品有限公司
颜店镇:兖州市磊鑫玻璃制品有限责任公司、兖州市绿源食品有限公司
区交通运输局: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公共汽车公司、兖州区宏达交通运输公司
其它:山东兖矿国际焦化有限公司
二、能源利用状况检测单位名单(21家)
(一)重点用能检测单位(11家)
新兖镇: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曜晖太阳能有限公司、今麦郎面品(兖州)有限公司、齐鲁特钢有限公司
大安镇:山东白象食品有限公司、青岛钢铁集团兖州焦化厂
新驿镇:山东东山新驿煤矿有限公司
漕河镇:山东金鑫玻璃有限公司
颜店镇:兖州嵫山水泥厂
其它:山东东山古城煤矿有限公司、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兴隆庄煤矿
(二)综合利用电厂入炉燃料和热电联产机组能效指标检测单位(5家)
新兖镇: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兖州市银河电力有限公司、兖州聚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安镇:青岛钢铁集团兖州市焦化厂
其它:山东东山古城煤矿有限公司综合利用电厂
(三)锅炉能效测试单位(5家)
新兖镇: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百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兖州合金钢股份有限公司
颜店镇:山东祥通胶带有限公司
其它:山东省兖州市大统矿业有限公司杨庄煤矿
三、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单位名单(8家)
新兖镇: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华勤橡胶工业集团、今麦郎面品(兖州)有限公司、山东端信堂大禹药业有限公司
大安镇:山东白象食品有限公司
颜店镇:兖州市绿源食品有限公司、兖州嵫山水泥厂
其他:山东东山古城煤矿有限公司
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名单(9家)
新兖镇:华勤橡胶工业集团、齐鲁特钢有限公司、山东翔宇化纤纺织有限公司、山东曜晖太阳能有限公司、山东百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兖州聚源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大安镇:青岛钢铁集团兖州焦化厂
漕河镇:山东金鑫玻璃有限公司
其它:山东东山古城煤矿有限公司
五、有关要求
(一)实施能源审计、能源利用状况检测、清洁生产审核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以下简称能源审计、检测、审核、体系建设)的各重点用能单位,要在3月底前与具有资质的机构签订协议,严格按照国家、省制定的有关标准和程序,按步骤分阶段,扎扎实实开展工作,确保能源审计(检测、审核、体系建设)的质量和效果,严禁流于形式、走过场。
(二)开展能源审计(检测、审核、体系建设)的节能服务机构必须是取得节能主管部门备案,独立法人,在山东省注册的专业节能服务机构。在进行能源审计(检测、审核、体系建设)时,节能服务机构要对企业主要耗能设备能效情况进行评价,对用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协助企业制定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方案,促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能源审计(检测、审核、体系建设)完成后,节能服务机构应在10日之内,将能源审计(检测、审核、体系建设)报告、节能整改方案(附电子版)报送区节能办,区节能办初审后报济宁市节能办,济宁市节能办将统一组织专家对报告进行审核,未能通过审核的,节能服务机构应在1个月内进行修改或补充,并重新提交。
(三)企业能源审计(检测、审核、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是年度节能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各镇(街)负责对辖区内企业开展能源审计(检测、审核、体系建设)工作进行督促和落实。区节能办要加强对重点用能单位的监管,加大节能执法力度,对节能管理制度不健全、节能措施不到位、能源利用状况报告不完善、能源利用效率低、未完成节能责任目标的企业,强制进行能源审计、清洁生产审核,对未按要求完成能源审计(检测、审核、体系建设)工作或报告弄虚作假的,要依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改整,对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对通过能源审计(检测、审核、体系建设)发现的问题,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大资金投入,落实整改措施。节能主管部门要对能源利用状况较好或整改效果明显的企业,给予表彰鼓励,将其列入区级财政节能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并优先组织申报中央财政补助、节能、节水、产业结构调整、技术改造、资源综合利用和节能技术产业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