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39255B/2017-1376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政府办 组配分类 2017年第8期
成文日期 2017-08-2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济兖政办字〔2017〕54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8-22 11:10 信息来源:兖州区政府办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兖州工业园区、农高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兖州区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8月17日

 

 

济宁市兖州区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实  施  方  案

为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着力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根据省农业厅、省海洋与渔业厅和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山东省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鲁农财字〔2017〕6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思路

按照“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新型职业农民固农”的战略要求,以做大做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导向,强化统筹协调,注重机制创新、提升培育质量、加强政策扶持,加快构建服务“三农”、手段先进、灵活高效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体系,逐步建立常态化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努力打造一支符合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发展现代农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一项公益性、基础性、长期性的事业,要坚持政府主导,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支持力度,改善培育条件,营造良好氛围。

尊重农民意愿。要坚持农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尊重农民意愿,通过提升培训质量和宣传引导,调动农民参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变“要我学”为“我要学”。

立足产业培育。立足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发展实际,根据产业发展水平和培育对象特点,分类分产业分层次开展培育,强化培育的针对性。

突出培育重点。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为对象,以粮油、蔬菜和优势产业、特色产业为重点领域,以教育培训为重点环节,把职业农民培养成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导力量。

二、目标任务

按照《山东省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方案》(鲁农财字〔2017〕64号)要求,结合我区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状况,重点围绕都市农业、循环农业、品牌农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和“兖州区十万亩粮食绿色高产高效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即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200人。其中:粮食产业100人、蔬果产业100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在总结往年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完善具有我区特色的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管理办法、培育模式和惠农政策扶持意见,努力构建教育培养、认定管理、政策扶持等互相衔接配套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扩大造就一支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三、工作任务

统筹考虑主导产业发展中从业人员状况和人才需求,做好三方面工作:

(一)探索创新培育模式

1、开展全产业链技能培训。以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转型升级为目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围绕粮油一体化种植模式、蔬菜设施栽培、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等关键环节,科学制定培育培训内容,按照“教育先行、培训常在”的原则,结合“农业技术推广项目”、“送教下乡”等形式,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科学安排培训课程,开展有针对性的全产业链技能培训。

2、创新培训模式。根据新型职业农民能力素质要求,以区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为支撑,以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培训基地,针对我区农业产业特点,根据省实施方案培育要求,实行“一点两线、全程分段”式培训,即以产业发展为立足点,以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提升为两条主线,结合农时季节,进行分段集中培训、实训实习、参观考察和生产实践。其中,生产技能培训重点培训实际操作技能,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50学时;经营管理培训,按照济宁市统一安排,重点培训生产管理与市场营销知识,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并增设农村电商培训课程。

3、创新培训管理机制。实行指导员、班主任与小组长三重负责制。本着方便组织管理的原则,对参训农民科学编班分组,明确指导员、班主任与小组长三重管理责任。构建分工明确、全员参与、共同促进的培训管理机制。

4、建立健全培育师资库。按照济宁市要求,培训师资从济宁市师资库统一调配。同时,按不同专业或同一专业不同培训阶段所需的师资要求,充分利用涉农教师资源及农口各部门的中高级职称的专家,以及面向社会聘请专家及技术能人,建立一支培训专业与教师高效对应的师资队伍。按照“优胜劣汰”的原则,精选培训教师,优化师资队伍。在系统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对职业农民开展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

5、做好培训教材的采编和培训条件建设。参照农业部发布的培训规范,结合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需求,做好培训教材的编写和选购工作。在省、市统一印发的教材之外,及时征订采购和组织农技专家研究、商讨、编写一批实用性强、通俗易懂的技术资料和教材。结合农业项目的实施和美丽乡村建设,加强教育培训条件建设,探索建立高标准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基地。

6、丰富培育手段。适应现代远程在线教育发展趋势,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化手段,充实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一是宣传发动农民通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申报系统”或手机“云上智农”APP在线报名;二是对“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山东农业科技服务云平台”的使用进行宣传,大力推介中国农技推广APP、云上智农APP(在中国新型职业农民网下载)和山东农技汇APP(在山东农业科技网下载)的使用,共享精品视频课程、新品种、新技术等各类成果资源,实行线上线下融合培育,全面提升质量效果。三是在兖州农业信息网建立新型职业农民网络课堂栏目,加强网络培训;四是邀请兖州电视台《乡村有约》录制专题片,加强电视媒体培训;五是通过“兖州农业”、“兖州职业农民”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农作物病虫情报、农作物种植技术意见、农业政策法规等信息,加强新型传媒培训;六是通过“新型职业农民风云会”微信群,加强学员之间的交流和引导。七是对培训工作中出现的亮点,典型人物和事例,利用电视、网络、微信、飞信等各级媒体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二)探索完善认定管理办法

1、培育机构确定。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应坚持政府主导和协调,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区相关部门负责落实具体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和跟踪服务,统一采集信息,统一制定培育方案,统一培育标准和要求,确定区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区农广校)为承担实施单位,具体负责培训事务、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和维护。

2、培育对象遴选。培育实施单位要以镇街为单位,以自愿为原则,对全区具有一定规模的种粮大户、粮食专业合作社、蔬菜种植大户、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调查摸底,以“认知态度、文化程度、产业规模、年龄限制、村级意见”等为条件,本着“规模相当年龄学历优先、年龄学历相当规模优先”原则,选择年龄在18~55周岁、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具有较高职业道德素质和文化素质、自愿接受新型职业农民教育管理和教育培训活动”的农民,作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对象。对符合培育条件的农民,由村委或各镇街农技站或相关单位推荐,填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学员申报表》,经农业局审核通过后,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档案台账,开展培育和认定工作。

3、严格认定管理。通过培育培训,对考试考核合格的职业农民发放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纳入新型职业农民信息管理系统,分类培养培育。对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新型职业农民退出机制,对严重违规违法、生产经营水平低下以及超龄者,按规定和程序予以退出,不再享受相关政策扶持。

(三)探索完善政策支持体系,加强后续跟踪服务

1、深入了解新型职业农民产业发展需求,进一步完善新型职业农民扶持政策,整合农业项目资源优势,将国家和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现有农业产业发展支持政策(如:土地流转、生产补贴、农机补贴、技术服务、金融信贷、农业保险、税费减免、社会保障等)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在资金、信贷、技术、项目、品牌认证等方面给予大力的政策扶持。

2、加强认定后职业农民的管理和跟踪服务,对在产业发展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和问题,及时邀请技术专家开展“一对一”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17年3月至8月底)

1、广泛开展招生宣传。3月至8月,广泛开展培育政策和过去两年培育成效的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提前做好培育招生工作。

2、做好培育调研工作。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实地查看、现场咨询等方式,组织召集相关专家认真调研,了解和掌握农民培训需求,结合产业发展导向,设置培育培训课程。参照农业部发布的培训规范,结合农民培训需求,针对粮油一体化栽培技术、农业标准化种植、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农艺配套种植模式等农业实用技术,编写征订一批实用性强、通俗易懂的技术资料和教材。

3、遴选确定培育对象。9月中旬前,由区农业局、农机局负责,各镇、街农技站、农机站、农经站(农办)全力协助,采取自愿报名、村委或相关单位推荐的形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拔学员,登记造册,经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确定为培育培训对象。

(二)全面实施阶段(2017年9月下旬—12月)

1、生产技能提升培训。实行“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培育模式,根据农业生产周期和农时季节开展培训。重点培训实际操作技能,在基地园区农业生产现场,主要采取“田间课堂”的方式,围绕粮油、蔬菜生产的产前、产中和产后等关键环节安排课程,提高参与性、互动性和实践性。每个产业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50学时。推行田间课堂和理论授课相互交替、动静结合的模式,穿插典型经验介绍、学习观摩、座谈交流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培训设计,创新形成“发展需求-寓教于乐-动静互补-转化吸收-素质提高”的培训过程模式。使受训农民通过生产技能提升培训能熟练掌握粮油、蔬菜生产技术、农机农艺配套种植模式及其相关知识,成为发展兖州现代农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技术骨干和新农村科技致富的带头人。

2、经营管理提升培训。实行“异地集中、准军事化、六统一管理”培育模式,重点培训生产管理与市场营销知识。按照省、济宁市统一安排,各项目实施单位做好协调配合,在济宁市培训基地,采取“互动式”和“情景模拟式”的教学方式,开展农业创业技能以及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经营管理与市场营销知识等方面的培训,提升和强化锻炼受训农民的责任意识与团队合作精神。集中开展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通过经营管理培训使受训农民进一步更新观念,拓展创业思路,掌握创业本领,激发创业激情。

3、考试评定。通过全产业链技能培训后,对学员进行考核考试,对考核考试合格者发放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证书,并引导学员参加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同时,对所有考试合格学员的知识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规模、生产经营效益等进行综合评定,对评定合格的农民颁发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建立个人档案,列入济宁市兖州区新型职业农民人才信息库。

4、跟踪指导。在系统教育培训的基础上,不定期对职业农民开展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建立培训教师和学员的长期联系制度,并将跟踪服务和技术指导情况作为培训指导教师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

(三)全面总结阶段(2017年12月底)

全面梳理全产业链技能培训过程的创新做法和培育成效,健全完善培训档案,提交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总结和一整套系统的培育管理档案。健全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模式、认定管理办法、惠农扶持政策和信息服务平台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和统筹协调,建立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农业、农机、发改、财政、科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及各镇街负责人为成员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领导小组,并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明确领导小组职责分工,研究落实相关扶持政策和措施,联合推进培育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负责培育示范日常工作。各镇街和相关部门要把示范工作纳入各镇街、部门的重点工作内容,加强协调沟通,大胆创新,积极实践,确保培育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政策扶持。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研究完善具体办法,对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在土地流转、财政支农惠农政策、税收、金融、保险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

(三)强化认定管理。紧扣职业农民特征和“爱农业、懂农业、会经营”等核心要素,分层次完善制定科学合理、易于操作的职业农民资格认定标准。对经培育、考试考核合格的职业农民,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颁发资格证书。建立培育档案,实行职业农民资格动态考核管理。

(四)规范资金使用。要加强资金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新支持方式,按照“钱随事走”的原则,分培育环节和内容规范资金支出。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按每人3000元补助对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予以补助,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授课人员的讲课费、食宿费、交通费,学员的食宿费、误餐交通补助,以及实习实训、参观交流、培训场所租用、培训资料和耗材购置、培训证书印制、组织招生、认定管理、跟踪服务、信息化手段利用等方面的支出。区财政部门会同农业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监管机制,及时足额拨付资金,对于挤占挪用、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对相关单位和人员按规定严肃处理。

(五)加强项目实施和监管。区农业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区农广校)要选配培训组织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人员,成立培训工作小组,制定针对性和实用性强的培训计划,创新培训模式和培训管理服务机制,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培训台账》,健全培训档案,明确目标任务、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培训工作落实。农业局科教科、财政局农财科要加大过程监管力度,加强过程督导检查,要经常采取实地走访、电话抽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培训真实情况,确保教育培训质量和效果。

(六)强化宣传引导。要认真进行总结,注意发掘培训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典型,特别是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先进做法与经验,以及新型职业农民在引领产业发展、带领群众致富等方面的典型事迹,及时进行推广宣传。要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和带动作用,促进农民培训质量不断提高。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农民培训取得的成效,在全区营造关心支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济宁市兖州区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及单位职责分工

 

 

附件

 

 

济宁市兖州区2017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及单位职责分工

一、组成人员

组   长:王 骁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王学虎 (副区长、区农业局局长)

成   员:刘全忠 (区发改局局长)

杨海成 (区科技局局长)

王天祥 (区财政局局长)

王继东 (区农业局副局长)

周广明 (区农机局局长)

李兆胜 (新兖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金海 (颜店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钦国 (新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崔增力 (小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吴厚峰 (漕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   智 (大安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黄   健 (龙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蔡学梅 (鼓楼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郑   辉 (酒仙桥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郑海涛 (兴隆庄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局,王继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区农业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日常管理工作和示范实施方案、教育培训制度、认定管理办法的制定,组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专家组和讲师团,组织开展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和认定管理工作,提出新型职业农民相关扶持政策建议。

区财政局:负责培育工作经费保障;负责投入经费的使用监督、考核检查;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产业发展扶持力度,适当简化经费使用报账手续,确保培育工作顺利开展。

区发改局:负责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争取国家、省、市涉农项目、资金的支持。

区科技局:负责新型职业农民承担农业高新技术新品种、

新成果项目、科技创新的经费的倾斜支持,统筹推进农业和农村科技自主创新,协同科技特派员开展工作。

区农机局:协调各项强农惠农农机配套项目向新型职业农民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