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339255B/2017-0466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成文日期 2017-08-31 废止日期 2018-06-30
发布机关 兖州区政府办 统一编号
标题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文字号 济兖政发〔2017〕10号 有效性 废止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8-31 11:28 信息来源: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YZDR—2017—0010005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兖州工业园区、农高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区政府对全区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本次共清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38件,决定继续有效62件,完善修订6件,废止70件。

二、继续有效且重新登记编号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5年,自2017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完善修订且重新登记编号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为2年,自2017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三、2017年8月31日前制定的所有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未列入继续有效、完善修订目录的,一律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四、各镇街、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区政府的决定,切实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自觉维护法制统一,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附件:1、继续有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62件)

2、完善修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6件)

3、废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70件)

附件1—3: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doc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

2017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字解读】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