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2347000/2017-1381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司法局 | 组配分类 | 文字解读 |
| 成文日期 | 2017-08-31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2017年8月31日,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公布下发了《关于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济兖政发〔2017〕10号)。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
自2016年上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后,兖州区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建设提速、民生需求升级等新形势,对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破解“政策碎片化”“执行两张皮”等问题,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区政府启动了本次全面清理工作。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
三、政策起草过程
区政府高度重视本次清理工作,通过前期组织各部门对本单位牵头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自查,初步筛选出需保留、修订、废止的文件清单,并对各部门上报清单进行汇总审核,结合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逐一论证文件效力后正式印发实施。
四、出台目的
本次清理工作旨在实现三大目标:一是理顺政策体系,消除文件之间的矛盾冲突,形成逻辑清晰、衔接顺畅的制度框架;二是提升行政效能,删除过时、冗余条款,让行政机关执法有明确依据;三是优化营商环境,清理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制约经济发展的规定,助力兖州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重要举措
本次清理工作成果丰硕,核心举措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精准分类处置,摸清文件“家底”
本次共清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38件,最终确定三类处置结果:继续有效62件,这些文件涵盖医疗保障、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等关键领域,经评估仍能适应当前工作需要,是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完善修订6件,此类文件总体方向正确,但部分条款需结合新形势补充完善,修订后将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废止70件,占清理总数的50.4%,这些文件因政策调整、适用条件消失或与现行法规冲突,已无执行必要,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二)明确有效期规则,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通知严格规范了文件有效期:继续有效且重新登记编号的文件,有效期为5年(2017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完善修订且重新登记编号的文件,有效期为2年(2017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这一规定打破了规范性文件“终身制”,倒逼各部门定期评估文件效力,确保政策始终与时俱进。
(三)强化执行监督,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通知明确要求,2017年8月31日前制定的文件,未列入继续有效或完善修订目录的,一律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同时,要求各镇街、各部门加强文件管理,建立健全内部审核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区政府将不定期对清理结果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清理工作扎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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