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0042347000/2017-1381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司法局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成文日期 2017-08-3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文字解读】济兖政发〔2017〕10号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8-31 11:12 信息来源:兖州区司法局 浏览次数:

2017年8月31日,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公布下发了《关于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济兖政发〔2017〕10号)。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文件精神,现就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政策出台背景

自2016年上次规范性文件清理后,兖州区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产业结构调整、城市建设提速、民生需求升级等新形势,对行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为破解“政策碎片化”“执行两张皮”等问题,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区政府启动了本次全面清理工作。

二、决策依据

《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

三、政策起草过程

区政府高度重视本次清理工作,通过前期组织各部门对本单位牵头实施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自查,初步筛选出需保留、修订、废止的文件清单,并对各部门上报清单进行汇总审核,结合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逐一论证文件效力后正式印发实施。

四、出台目的

本次清理工作旨在实现三大目标:一是理顺政策体系,消除文件之间的矛盾冲突,形成逻辑清晰、衔接顺畅的制度框架;二是提升行政效能,删除过时、冗余条款,让行政机关执法有明确依据;三是优化营商环境,清理不利于市场公平竞争、制约经济发展的规定,助力兖州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五、重要举措

本次清理工作成果丰硕,核心举措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精准分类处置,摸清文件“家底”

本次共清理区政府规范性文件138件,最终确定三类处置结果:继续有效62件,这些文件涵盖医疗保障、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等关键领域,经评估仍能适应当前工作需要,是行政管理的重要依据;完善修订6件,此类文件总体方向正确,但部分条款需结合新形势补充完善,修订后将更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废止70件,占清理总数的50.4%,这些文件因政策调整、适用条件消失或与现行法规冲突,已无执行必要,彻底退出历史舞台。

(二)明确有效期规则,建立动态管理机制

通知严格规范了文件有效期:继续有效且重新登记编号的文件,有效期为5年(2017年9月1日至2022年8月31日);完善修订且重新登记编号的文件,有效期为2年(2017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这一规定打破了规范性文件“终身制”,倒逼各部门定期评估文件效力,确保政策始终与时俱进。

(三)强化执行监督,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通知明确要求,2017年8月31日前制定的文件,未列入继续有效或完善修订目录的,一律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同时,要求各镇街、各部门加强文件管理,建立健全内部审核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区政府将不定期对清理结果执行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清理工作扎实有效。

联系电话:3413076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