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370812004339255B/2018-1473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兖州区政府办 | 组配分类 | 2018年第4期 |
| 成文日期 | 2018-04-30 | 废止日期 | |
| 有效性 |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兖州工业园区、农高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再造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7日
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再造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推动我区政府系统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加快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办理,促进政府投资项目尽快发挥公共效益,根据《济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再造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济政字〔2017〕1号)文件精神,我区出台了《济宁市兖州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再造工作实施方案(试行)》(济兖政字〔2017〕45号)。经过一年的试行,按照我区《2018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意见》《关于全力保障“三重”工作提升审批服务效能的意见》要求,按照区、区政府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依法行政,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再造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施“集中并行审批”模式,压减审批事项,缩短审批时限,规范中介服务,强化审批监管,尽快打通项目开工前“最后一公里”。对项目涉及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要在现有承诺时限的基础上大幅度提速,按照济宁市要求,将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用时控制在34个工作日。
二、实施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列入区政府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和已开工项目。抢险救灾、应急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文物修缮和保养工程等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基本原则
(一)依法依规,精简规范。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清理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流程涉及的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审批要件及中介服务,最大限度地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推进项目提速。
(二)集中管理,并行推进。把列入政府投资计划的项目纳入集中管理范围,并行采取集中审批、并联审批等多种审批模式,统筹提升审批部门、项目单位及中介机构的服务效能,加快项目建设。
(三)优化服务,强化监管。推行“谁审批、谁服务”的工作理念,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申请材料、办理程序和办事流程,推行“一站式”审批和网上办理。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在线管理平台建设,实行审批与监管互动,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系统,加强对项目审批全流程的领导、监察、督查和考核。
四、操作流程
(一)预备会阶段
1、分类筛选项目。依据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区发改局负责筛选政府投资项目采取集中并行审批模式推进。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正式下达后,项目单位应提前启动前期工作项目的手续办理。
2、确定审批清单。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审批部门填报年度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清单,并通知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区发改局负责确定项目打包立项清单和勘察设计招标方案。各项目单位依据审批清单,制定项目推进方案。
(二)并行审批阶段
1、审批服务。按照“一口进件、并行办理、限时办结、一口出件”的运行模式,由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在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服务窗口受理政府投资项目申报材料,依据审批清单协调各牵头相关审批部门、项目单位办理手续。项目单位在各阶段的申报材料和审批结果通过窗口实现资源共享,提高审批效率。
2、审批模式。预备会后,各审批部门、项目单位采用集中并行审批模式,相关部门压茬进行,启动项目审批流程。所列审批时限是指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前提下的审批办理时间(工作日),不包括补正材料、征求意见、评估论证、公示、听证以及报区人民政府或区人大审批时间等。
(1)并行一:立项阶段( 6个工作日)
牵头部门:区发改局
审批部门:区国土资源局、区规划局、区环保局、区经信局等
审批事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审查意见;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相关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方式、组织形式核准。
操作流程:
①项目单位编制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报告、招标方案或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并送窗口。
②窗口将本阶段所有申报材料送达各审批部门。
③区国土资源局、区规划局3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地预审和项目选址意见书(划拨土地含现场踏勘)审批,将批复文件送区发改局。区环保局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环境敏感类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其他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在施工许可阶段完成。
④区发改局3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立项批复,并将本阶段所有批复文件送返窗口。
(2)并行二:用地规划阶段(11个工作日)
牵头部门:区国土资源局
审批部门:区规划局等
审批事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供地方案审批。
操作流程:
①使用储备土地、采用划拨方式供地的项目:区国土资源局牵头3个工作日内征求区规划局的宗地规划条件;区政府批复划拨土地供地方案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公示;在用地单位缴纳划拨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发划拨决定书并签订交地确认书,3个工作日内区规划局和区国土资源局同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不动产权证书。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将本阶段批复文件送返窗口。
②使用储备土地、采用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的项目:区规划局在项目单位签订并提报出让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区国土资源局负责牵头在本环节组织相关部门联合踏勘。
③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按照上级国土部门规定程序报审。
在用地规划阶段完成后并行转入:工程规划阶段(3个工作日)
牵头部门:区规划局
审批部门:区人防办等
审批事项: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
操作流程:
①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编制完成符合规划设计条件且达到相应深度的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并送窗口。
②窗口将本阶段所有申报材料送达各审批部门。
③区规划局5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审查,牵头组织规委会各审批部门第一阶段技术审查会议。对于涉及文物、交通、河道、水利、林业、人防、供水、排水、供电、热力等事项的,在规委会第一阶段(技术审查)会议上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审查。区规划局将各部门审查意见统一送返窗口。
④项目单位完成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的修改,并委托编制完成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并送窗口。
⑤窗口将改后方案送达牵头部门。区规划局3个工作日内同步完成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规委会第二阶段(项目决策)会议审查、公示及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并行三:施工许可阶段(14个工作日)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审批部门:区公安消防大队、区综合执法局、区气象局、区人防办等
审批(审查)事项:施工图设计审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审查;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防雷装置设计审核或高危行业防雷装置设计审核;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设计审查等。
操作流程:
①项目单位依据区发改局批复的勘察设计招标方式,向区住建局申请登录山东省建筑市场和一体化平台、山东省建筑工程电子招标系统,办理招标备案,完成初步设计编制和工程造价编制、勘察设计招标、初步设计修改完善和施工图设计编制。
②区住建局牵头组织各审批部门联合审查施工图纸。资料齐全,区住建局1个工作日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对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建设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查,并负责协调推进事宜。区人防办3个工作日内完成人防工程防护部分施工图纸审查;有关审图机构10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联合审查;区公安消防大队、区住建局局5个工作日内分别完成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政策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
③项目单位完成项目施工、监理招投标。
④区住建局2个工作日内同步完成工程质量监督登记、安全监督手续,核发施工许可证;区人防办2个工作日内同步完成人防工程防护质量监督登记。因工程建设需要,区住建局、综合执法局5个工作日内同步完成拆除、改动事项的审批(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市政设施等)。
(三)工程建设阶段(不计入审批流程用时)
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变更审查制度。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组织工程建设,原则上不得变更设计。
(四)竣工验收阶段(7个工作日)
牵头部门:区住建局
验收部门:国土局、规划局、环保局、园林局、区公安消防大队、人防办、水利局、气象局、兖州供电部、燃气公司、环卫局等。
验收事项: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热力配套工程竣工验收;污水排放设施验收;给水工程综合验收;土地竣工核验;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人防工程防护验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防雷装置竣工验收;供电工程竣工验收;建设档案验收;燃气工程竣工验收;给水工程综合验收;环卫设施竣工验收等。
操作流程:
①区住建局7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建筑工程节能验收和城建档案验收、市政基础设施竣工验收、热力配套工程竣工验收、污水排放设施验收、给水工程综合验收;
②区国土资源局5个工作日内完成土地竣工核验;
③区规划局5个工作日内完成竣工规划核实;
④区环保局3个工作日内完成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⑤区园林局5个工作日完成绿化工程竣工验收;
⑥区公安消防大队7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⑦区人防办2个工作日内完成人防工程防护部分验收;
⑧区水利局3个工作日内完成水土保持设施验收;
⑨区气象局3个工作日完成防雷装置竣工验收;
⑩兖州供电部7个工作日完成供电工程竣工验收;
⑪区燃气公司1个工作日完成燃气工程竣工验收;
⑫区环卫局1个工作日完成环卫设施竣工验收。
五、保障机制
(一)明确责任分工。各审批部门负责梳理压减审批事项、环节、时限、要件,对项目审批流程进行相应调整,提升审批效能。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项目审批代办帮办工作机制,严格落实审批清单制度,为项目单位提供转办、申报、咨询等全流程综合协调服务。区财政局负责为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再造工作和推进办项目推动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二)完善前期工作。项目单位要及早制定推进方案,协调工程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勘察、设计等各类中介机构,明确委托时限和质量要求。审批部门要提前介入,为理清申报程序、明确要件标准、缩短审批时限创造条件。区发改局牵头负责项目可行性论证等前期工作,区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和用地预审等前期工作;区规划局牵头负责项目规划选址等前期工作;区住建局等牵头负责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建设工程招标等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快速推进。
(三)制定实施细则。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督促协调各审批阶段牵头部门及相关单位制定并落实配套实施细则,各审批部门负责梳理压减审批事项、环节、时限、要件,对项目审批流程进行相应调整,确保提升审批效能。
(四)严肃责任追究。各相关审批部门、项目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确定的审批流程、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及审批时限要求,认真抓好落实。如未按照本实施方案执行的,将按照济宁市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问责办法问责。
(五)本方案试行期间,如存在和我区现行文件规定不一致之处,由区政府法制办会同相关部门提出实施方案修改意见,或按照规定程序修改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