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兖州工业园区、农高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
《济宁市兖州区2019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集中征缴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4日
济宁市兖州区2019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集中征缴工作方案
为切实做好2019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按时完成省市下达我区的征缴任务,确保这项惠民工程切实落到实处,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参保范围及征缴标准
(一)工作目标。计划参保人数25万人;确保60周岁以上符合待遇领取条件人员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二)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其他社会养老保险的居民,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养老保险。
(三)缴费标准。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应当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我区执行省市统一缴费标准,即每年100元、3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区财政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予补贴,500元以下缴费的为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500元、600元缴费的补贴不低于60元;800元及以上缴费的补贴不低于80元。
有条件的村(居)集体应当对本村(居)民参保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居)民委员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补助、资助额之和不得超过最高缴费档次。补助、资助同个人缴费一起计入个人账户计算养老保险待遇。
区财政按最低缴费档次标准为重度残疾人(即持有国家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残疾人,下同)、城乡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代缴养老保险费。以上特殊群体人员也可以再选择缴费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四)工作时限。2019年1月14日至2019年4月10日。
二、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采取“政府统一领导,税务部门主管征缴,人社部门落实政策,各镇(街)、村(居)依规代收,财政、人行、邮储银行全力配合”的方式,村(居)集中征收、集中上缴,镇(街)整理审核导入申报,区社会保险处复核确认。
(一)准备阶段(2019年1月14日—1月20日)。各镇(街)召开动员大会,各镇(街)人社所、各税务分局(所)共同参与,组织人员进村入户宣传发动。人社所整理核实参保人员参保信息,形成《参保人员信息花名册》,领取《山东省社会保险基金专用票据》,核实特殊缴费群体资格。征缴工作启动时,连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一并发放到各村(居),各村(居)确保将政策宣讲传达到所有参保户。
(二)集中征缴阶段(2019年1月21日—2019年3月20日)。按照年度征缴计划,分解到村(居)进行集中征缴。坚决杜绝在收缴保费期间侵占、挪用保险基金,征缴的保费当天收当天上缴;确有特殊原因的,最迟必须在三日内存到指定社保基金财政收入专户内。
集中征缴过程中,及时对缴费人员信息进行核对、汇总、录入。人社所联合税务分局(所)负责初审,核对人员和缴费信息、汇总缴费金额,确保缴费信息无误,根据缴费明细表,缴费信息导入系统。开具“山东省社会保险基金专用票据”,加盖社保“收款专用章”和税务“征税专用章”。
录入系统后,各镇(街)人社所打印各村(居)参保、续保人员信息。集中征缴结束后,各村(居)对征缴情况和特殊群体人员征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天。
(三)上报、对账阶段(2019年3月21日—3月31日)。各镇(街)上报收缴信息和银行缴款单,区社会保险处联合区税务局对信息进行复核确认。
(四)总结验收阶段(2019年4月1日—4月10日)。区人社局、区税务局联合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工作情况和公示情况统一检查验收,并进行通报。
三、保障措施及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要本着对民生高度重视,对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明确任务、量化指标、责任到人。主要领导负第一责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工作情况与年终考核挂钩,最大限度调动业务经办人员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按节点完成2019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任务。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后,各镇(街)人社所、各村(居)要确保原有社保人员基本稳定。各镇(街)人社所在社保费征缴业务上,要接受区人社局、区税务局的业务管理和指导。各税务分局(所)按照“税费统管、属地管理”原则,社保费管理上与征管职责划分区域一致。
(二)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和宣传方式,把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政策讲细、程序方法讲明。充分利用集市等公共场所,进行广泛深入宣传,深入村户,做好群众的政策宣讲、介绍和引导工作,特别是要宣传好“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惠民政策,使村(居)民充分认识到政策的好处,力争应保尽保、应收尽收。要做好特殊缴费人群的政策宣讲和优惠政策落地工作,确保特殊群体资格准确认证、准确享受政策。
(三)加强监督考核。区委区政府已将城乡居民社保费征缴工作纳入年度考核,为确保实现年度征缴任务,区人社局、区税务局将对镇(街)工作成效和工作过程进行严格督查,不定期检查,跟踪督办,并将结果进行通报。对工作开展好的镇(街)、部门,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滞后、措施不力的镇(街)、部门通报批评。各镇(街)要加大对村(居)的监督力度,坚决杜绝在收缴保费期间侵占、挪用保险基金,确保费款安全入库。
附件:2019年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