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兖政办字〔2020〕17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方案》和《济宁市兖州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6-08 14:12 信息来源:兖州区政府办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兖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和《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鲁政发〔201637号),扎实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的通知》(鲁农科教字〔201911号)、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全面展开耕地安全利用各项工作的通知》(鲁农科教字〔20202号)和济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济宁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等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字〔201912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济宁市兖州区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分工作方案》和《济宁市兖州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方案》,成立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小组。现将两个工作方案及领导小组、技术小组名单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6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宁市兖州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是土壤污染防治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为切实做好我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以下简称耕地类别划分),推动耕地分类管理,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为全省、全市农业绿色、高效、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工作目标

精确划分各类别耕地,将全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和安全利用类,建立耕地分类清单。202010月前,完成所有耕地的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

(三)进度安排

1、编制工作方案。2020331日前,研究编制《兖州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方案》,分别报济宁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2资料数据收集汇总。2020410日前,依据土壤类别划分需要数据清单,收集汇总土壤类别划分所需的数据、图件等相关数据材料。

3、明确技术支撑单位。2020415日前,明确技术支撑单位,并与之签订土壤类别划分工作合同,落实技术标准、技术责任和任务目标。

4耕地类别划分成果编制。20201015日前,编制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报告,形成分类清单、图件和分类管理方案。

5、耕地类别划分成果汇总报送。20201020日前,耕地类别划分成果汇总整理后报济宁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省农业农村厅。

二、工作要求

(一)准确把握划分标准。依据《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中的筛选值Si和管制值Gi,以及基于表层土壤中镉、汞、砷、铅、铬的含量Ci,评价耕地土壤污染的风险,对土壤环境质量进行类别划分:CiSi,土壤污染风险低,可忽略,应划为优先保护类;SiCiGi,可能存在土壤污染风险,但风险可控,应划为安全利用类;CiGi,土壤存在较高污染风险,应划为严格管控类。按表层土壤的镉、汞、砷、铅、铬中类别最差的因子确定该点位综合评价结果。

(二)及时提供准确数据。与各部门积极配合,及时提供准确数据给技术支撑单位。水务局提供地表水系图,交通局提供县乡路网图,统计局提供近三年统计年鉴,自然资源局提供土地利用现状图、遥感影像图,生态环境分局提供污染源信息。

(三)精准划分各类别耕地。根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土壤环境例行监测等土壤和农产品质量数据,综合考虑土壤污染源情况,结合高分遥感影像数据等图件资料,以最新公布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底图,建立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分布图和数据库,明确划分单元的质量类别,表明划分单元四至及拐点坐标、面积、常年主栽农作物。

(四)规范耕地类别划分程序。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开展耕地类别划分。以全国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单元为基础,在矢量地图和高分遥感影像上划定耕地类别边界,参考农产品质量等数据进行优化调整。边界信息存疑的,要进行现场踏勘确认。完成耕地类别划分后,编制工作总结报告、技术报告,形成分类清单、图件和分类管理方案。

(五)审核汇总划定成果。划定工作完成后,土壤类别划分成果报济宁市组织审核,审核合格后上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耕地类别划分是土壤污染防治的硬任务,是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和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其进展情况及成效已纳入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各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强化技术支撑。耕地类别划分工作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积极对接省、市专家指导组和专家库成员,组建相应的专家服务团队。充分发挥专家的技术支撑作用,加强技术指导,保障耕地类别划分工作顺利开展。

(三)强化质量保障。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认真制定耕地类别划分实施方案,确保方案科学可行并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要求,确保耕地类别划分结果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四)强化资金保障。与区财政局积极对接,统筹协调解决耕地质量类别划分项目所需资金,保障工作所需经费。

(五)强化调度指导。严格按照进度要求,扎实推进工作。建立耕地类别划分调度制度,加强工作调度,及时通报工作进展,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济宁市兖州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作方

 

为加快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目标,以轻中度受污染耕地区域为重点,整体推进我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确保高质量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目标任务,保障我区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包含治理修复)任务,全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

二、主要内容

(一)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和其他相关调查结果,结合我区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等,编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明确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目标任务、实施区域、工作措施、技术路径和进度安排等具体内容。

(二)落实工作责任。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要组织精干队伍,严格工作程序,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委托污染治理修复机构承担相关工作任务,明确相关任务责任,并签订合同及保密协议。

(三)优选技术措施。依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的《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推荐技术名录》(农办科〔201914号),以小麦或玉米为主要作物品种,结合我区种植习惯,综合考虑农户接受度、技术成本、修复时间、土壤类型、污染程度、种植制度、气候和灌溉条件等,因地制宜优选安全利用类和治理修复类措施。

(四)全面推进实施。按照《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推荐技术名录》等标准规范,结合具体土壤环境类型、种植作物种类和工作基础,细化方法步骤,制定操作规程,有效实施相关技术措施。要加强过程管理,做好相关工作台账记录,及时开展技术措施应用效果评估,确保实施进度和质量。

(五)做好核算总结。根据相关标准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办法(试行)》(农办科〔201913号文件附件)的规定,对我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开展自评估,核算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说明核算过程,编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总结报告。

三、进度安排

20204月,确定任务承担单位,签订合同及保密协议;编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实施方案,经专家论证及区人民政府批准,报市农业农村局。

20205-202010月,全面完成国家、省、市下达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202010月底前,核算我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说明核算过程,编制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总结报告,经区政府同意后报送济宁市农业农村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是土壤污染防治考核和中央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是国家要求必须保质保量完成的硬任务,要充分认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任务。区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与生态环境分局、自然资源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沟通协作,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省级土壤污染防治基金和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专项财政资金,保障工作所需经费。要完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探索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企业自筹和社会资金共同参与的多元化、长效投入机制。

(四)强化业务培训。结合实际,开展多层次、多形式、针对性强的业务培训,让干部吃透精神、掌握政策,让技术人员明白要求、掌握规范。

(五)强化调度督导。建立工作调度制度,加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调度,及时通报情况,开展督促检查,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济宁市兖州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济宁市兖州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技术小组人员名单

附件1

 

 济宁市兖州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长:王学虎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武同华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蔡庆雨   区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区财政局农业科科长

                        朱利生   区农业农村局财务科科长

            杨茂省   区农业农村局环保站站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武同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工作任务完成后自行撤销。

 

 

附件2

 济宁市兖州区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技术小组人员名单

 

               杨茂省   区农业农村局环保站站长

               区农业农村局农技站站长

          朱跃文   区农业农村局植保站站长

          张学英   区农业农村局土肥站站长

               区农业农村局蔬菜站站长

               区自然资源局地籍科副科长

     李晓静   区生态环境分局生态科副科长

     郭海森   区农业农村局环保站副站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