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8123128401000/2023-0404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兖州区卫生健康局 组配分类 专家解读
成文日期 2023-06-0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专家解读】济兖政办字〔2023〕25号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深化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6-01 16:39 信息来源:兖州区卫生健康局 浏览次数:

2023年6月20日,兖州区人民政府制发了《济宁市兖州区深化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兖州区卫生健康局邀请专家张民同志对《济宁市兖州区深化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

问:文件出台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答: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提升服务水平、开放融合发展、完善保障体系,以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以建设中医药强区为主线,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为新时代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和全区现代化建设作出新贡献。

问:文件制发过程中坚持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加强党对中医药工作的全面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传承创新发展中医药,增强做好中医药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把满足人民群众对中医药健康服务需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践行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扎根人民的初心使命,让中医药发展成果惠及人民。坚定中医药文化自信、技术自信、疗效自信,深入发掘中医药宝库精华,充分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坚持与时俱进,开放包容,汇聚英才,加快推进中医药现代化、产业化。全面落实中西医并重的方针,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促进中西医互学互鉴,汇聚创新,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构建能够充分体现和发挥中医药特色的医疗卫生健康体系。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强化改革的系统集成,建立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服务模式、服务体系、人才培养模式、管理模式,推动中医药特色发展、内涵发展、转型发展、融合发展、高质量发展。

问:深化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的做法有哪些?

答:提升服务水平。强化“疗效为本”的硬道理,把疗效作为衡量中医药工作的金标准,补齐健康服务短板弱项,加快提高中医药服务供给质量和水平,全方位全周期为人民群众提供中医药服务。强化“治未病”思维的应用,强化早期干预和医防协同,充分发挥中医药“治未病”特色优势,推动中医药工作从“以疾病治疗为中心”向“以健康促进为中心”转变。

开放融合发展。强化服务大局、协调联动的能力,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卫生健康工作全局,让中医药成为人民健康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中医和中药融合发展,中医药工作充分体现本地资源优势和文化特色,树立本地中医药品牌,为中医药发展提供丰沛动力。

完善保障体系。强化政府领导、管理和发展责任,加强对中医药发展的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落实政策集成,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监督机制,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影响人民健康的主要问题,积极主动研究部署中医药工作,统筹各方力量,加快形成全社会支持中医药发展强大合力,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培植丰厚土壤。

问: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聚力建设中医药强区,以中医药重点项目为引领,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六大工程”,积极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力求全区中医药医疗、科研、人才、产业、文化等领域进入全市“第一方阵”

问:下步举措有哪些?

各部门(单位)要将示范区建设纳入重点工作,研究制定配套政策和落实举措,明确责任主体、层层抓好落实。要强化方案实施的全过程监控,定期对关键指标和重点任务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方案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落细落地见效。要加强对中医药工作和示范区建设的正面宣传、舆论监督和科学引导,严厉查处非法行医、虚假违法广告以及其他危害人民群众健康、损害中医药声誉的违法行为,努力营造“社会支持、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政策解读单位:兖州区卫生健康局

具体联系人:马玉

解读人:张民    济宁市兖州区卫生健康局中医科科长

联系电话:0537—8928985


济兖政办字〔2023〕25号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兖州区深化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