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党校】厉兵秣马正当时 奋勇争先作表率——兖州区委党校主体班次开设《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课程
发布日期: 2024-04-19 15:43 信息来源:兖州区委党校 浏览次数:

4月18日,在兖州区乡科级干部培训班上,区委党校青年教师宋柯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学员进行了解读,此次课程是兖州区委党校先行融入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条例》宣讲正式开启。

先行先学固基础,提升理论素养。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培训者先受培训”,新修订的《条例》一出台,区委党校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立足职能优势,第一时间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教师逐字逐句研读原文,开展研讨交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做先学深学的示范者、带动者、执行者。

精准发力抓教学,潜心打磨课程。坚持“备课先行”,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要在全党开展一次集中性纪律教育,校党委立即启动学习贯彻《条例》专题课开发和备课工作,经过多轮打磨,形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等2堂课程,为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做好课程储备。

聚焦主业明方向,抓实纪律培训。把党章党规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党性教育的重要内容,在主体班次中开设纪律教育单元,将《条例》学习列入主体班次课程,教育引导学员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同时,严明培训纪律,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学员参训“十不准”等各项规定要求,对基本培训的班次严格落实双签字请假手续,学员未经批准不得离校。

下一步,区委党校在主体班次中继续安排《条例》解读课程或教学内容。突出对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对象的纪律培训,在新任职干部、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等班次中加大教学比重,确保教育效果。